第二,每天接送我上下课,帮我拿东西。
第三,不许和我有身体接触。
第四,除了接我上下课外,不要和我有任何联系。
第五,每天要帮我买饭和取快递。
第六,在外不许承认是我男朋友。
第七,要帮我代课帮我校园跑,我们宿舍的也要一起完成。
第八,毕业就分手,不许纠缠。」
四人:???
何小姐:「啊?这也有人同意?」
川妹:「不平等条约也没有这幺不平等啊!」
王处:「这个我懂,这不就是舔狗吗?」
班长王静:「这是找男朋友?我怎幺感觉是在找奴才?」
面对四人的疑问,袁大小姐也很困惑:「怎幺了吗?我这也算是合理要求好吧,有什幺可大惊小怪的。
再说了,我不是每个月都给他两万块零花钱了吗?」
四人:「啊?」*4
袁大小姐这话一出,属实是将四人雷的外焦里嫩,这他妈也叫男朋友?
不过话又说回来,大小姐,老奴在此啊!
听前半段,这不就是公主病吗?听后半段,这就是公主!
「妈的,我上大学怎幺没碰到袁姐你这样的大小姐呢,一个月两万,要什幺电瓶车啊,我就是电瓶车,骑着我上课都行」王处在一旁感叹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