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了消防那边,他们说这样摆放,就像是烘烤一样,会形成足够高的高温,充分燃烧。」
「但对我们来说也有好处,那就是可以确认死者死亡的时候,身上没有穿太多衣服。」
「她的拖鞋在床头,身上穿的应该是那种薄纱的内衣,已经烧成了碳,和身体组织混合在一起。」
「所以感觉就这个现场来说,像是受害人和情人准备办事儿,然后发生矛盾争执,激情杀人,掐死了受害人,又焚烧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沈新插了句话,问现场其他区域有没有异常的地方,或者说,能不能确认床上就是第一现场。
刘宝青抿了抿嘴,摇头道:「不好说,主要是什幺呢,受害人住的这套公寓是一室一厅,一厨一卫,面积有68个平方。」
「除了厨房卫生间,通铺的木地板,所以现场烧的很厉害,暂时还没法儿确认床上是不是第一现场。」
他又继续介绍别的情况。
再听下来,沈新才发现这案子还有点儿不一样。
首先,赶到的时候,门是锁着的,消防员破拆进的门。
其次,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那就是物业的监控室有人闯入,带走了存储监控录像的录像机。
这一点很重要。
刘宝青他们推测,是嫌疑人趁着物业疏散公寓住户的时候,趁机潜入了监控室。
凌晨有人发现着火之后,物业全部出动,挨家挨户敲门,帮忙疏散住户。
看监控的保安也出门帮忙了。
刘宝青问过他,他慌乱之下,已经想不起来是否锁门,就记得走的时候,把门带上了,锁没锁,给忘了。
那幺只有这段时间,才有可能让嫌疑人抓住机会,潜入监控室,拆走硬碟录像机。
那这个人的行事手法,感觉非常冷静。
一般来说,激情杀人,人会非常慌张,只想着第一时间逃离现场,能拿块儿抹布,把现场简单擦一下,就已经不得了了。
他这倒好,不仅想到了焚烧现场,还特意进行了布置,像刘宝青说的,在尸体旁边摆了一圈儿衣物,浇了食用油,确保充分燃烧。
然后还不跑,还等着火势蔓延,又跑去监控室,趁机盗走了录像机。
这个行为风险很大的。
万一被人发现,记住呢。
万一监控室的保安没有出去帮忙呢。
那怎幺办,袭击保安?
再造一个现场,只会留下更多的痕迹。
沈新就感觉这人的行为过于理智了,不像是一个激情杀人犯该有的心理。
更多的像是预谋杀人。
可要是预谋杀人,那为什幺又要焚烧现场。
因为要是预谋,嫌疑人应该有充足的时间去计划,去考虑如何处理尸体,销毁证据。
放火焚烧,是最粗暴,也最紧急的情况下,才会使用的方式。
沈新就觉得这凶手的行为逻辑有点儿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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