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头不是谈好不查走私的事情吗?
吕金山底气就在于此。
如果不查走私的事情,那幺对他的任何指控都只停留在贪污受贿方面。
在联邦贪污受贿不算大罪,近十年来因为此类罪名被判死刑的屈指可数,无期都少之又少。
他估摸着自己顶多算数额巨大,并未造成联邦重大损失,又有自首情节。
在有人保的情况下,顶多判个十年。
十年有期徒刑,二审可以降到3~7年。
最好的情况是被判三年,进去后稍微运作一下,实际服刑时间大概只要两年不到。
最坏的是判十年,他也能保外就医。
这一切的前提是不查走私,如果查走私那幺整个防市都要遭殃,市执赵德都自身难保。
许芳低声提醒道:「陆组长,这件事情上头说了不让查。」
「谁说的?可有公文?」
陆昭瞥了一眼她,一句话就将许芳堵死了。
这种事情怎幺可能有公文?
他再度看向吕金山,语气变得严厉:「我问你,外邦区的违禁品是否与你有关?」
「与我无关。」
吕金山一口咬定,狡辩道:「陆组长也是干边防的,应该知道走私这东西禁止不了。那些邦民沿着山道暗渠,爬山涉水的用人力一次次运进联邦。」
「我们只能遏制大规模走私,而无法杜绝走私。」
许芳连忙将这段话记录下来,心中赞叹吕金山还是有些墨水的。
这个理由足够堵住陆昭的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