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锦梨跟顾澄并没有专门的品牌赞助,但他们身上的服饰,锦瑟也不可能让艺人穿不知名的服装。
在这其中,品牌跟杂志社会达成默契。
杂志在支付了艺人的酬劳之后,赞助费还有剩余,能从中捞一笔。
据说锦梨跟顾澄身上穿的衣服,是由专门做年轻人的奢牌【望春归】接洽的。
更别提品牌除了支付这笔费用,其他品牌想在杂志上打GG,锦瑟也会从中收取GG费。
具体赞助费多少,魏子昂没说,但能打败一众如梦令、芳菲等国际头部品牌,价格肯定很高。
一般杂志社做杂志,都不指望从销量上赚钱。
但很明显,锦瑟的八月刊打破了这个定律,给了杂志界一股强心剂。
这不,时尚潮流明显也想跟着过来捞一笔。
隋玲芳:「我收到了《时尚潮流》打来的电话,他们想要跟你补签一份协议,从锦瑟那边得到了灵感,他们也打算在九月刊推出网络销售渠道。」
锦梨有些疑惑:「还要补签协议吗?不是跟我们打一声招呼就能推出,哪怕我们不同意,他们也可以用在网络电子版?」
隋玲芳得意一笑:「不,我们跟时尚潮流签的合同不一样。」
「在锦瑟卖爆八月刊之后,法务团队觉得锦瑟应该再向你支付另外一笔报酬。
毕竟你拍的照片,大家普遍都认为仅局限于实体销售,以及他们在APP里推出的电子版里销售。
而在实体销售方面,大家都没有想到他们还会开网店,毕竟其他杂志社都没有开过,包括是锦瑟自己,在那时候都是没有专卖店的。
锦瑟明显也利用了卖爆了的网店销售,从中更换了GG商,获取更大的利益。
但法务看了很多遍合同,才找出了其中一个小条款——锦瑟可以利用艺人拍摄的照片,参与网络渠道的销售,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专卖店等等。」
芳姐顿了顿,继续说道:「其实这个条款当初在你签约时,法务就看到了,但大家都不在意,毕竟所有杂志社都没有网店啊。
但是后来你与时尚潮流达成了合作,锦瑟的八月刊那时候也制作得差不多了,业内就放出风声,说锦瑟八月刊会大爆。」
就是在那个时候,已经有人猜到锦瑟或许会专门为了八月刊,开辟出一条全新网络销售渠道。
锦瑟在去年影后出镜的那一期之后,就被网友喊话赶紧开辟网络销售渠道,但是不知道为什幺到最后不了了之,这次只不过是旧事重提。」
锦梨眼里划过一抹惊讶。
时尚潮流的合同她签过,但是并没有很具体去看上面的细则。
她对合同上的金额并不敏感。
许多差不多的通告,片酬都有高有低。
但收费都不是乱收费的,是根据业内的行情来。
钱对于她来说只是个数字,她对赚钱不感兴趣。
「所以你的意思是,法务团队那边收到了锦瑟会开辟网店的风声,在跟我谈与时尚潮流的合作时,他们难道特意把这个条款给删了吗?」
芳姐打了个响指:「对,删了!」
「为了删除这个条款,我们还对你的报酬做出了一点让步。」
隋玲芳语气轻松道:「你去拍《时尚潮流》的时候,锦瑟的八月刊还没有发售。
开网店的风声老早就传出来了,但是想要开辟网店,进行网络销售的风险同样很大。
时尚潮流那时候应该是没想到锦瑟会下那幺大的魄力,居然真开了一家网店,而且还只贩卖一件产品,那就是你与顾澄共同拍摄的八月刊。
所以他们很快做出了让步,毕竟太想让你参与这次的拍摄了。
现在锦瑟八月刊的网络销售已经卖爆了,时尚潮流看的眼红,所以也想跟你补签一份可以让他们开辟网店,进行网络销售的协议。」
锦梨说道:「我们的团队为了删除这条协议,对我的报酬做出了让步,那他们现在想重新签回这条协议,应该要付出更大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