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这里的茶叶,是经过发酵工序的红茶,而不是单纯使用杀青工序的绿茶。但那扑鼻而来的香气,算是亨利来到印度后,唯一可以接受,甚至为之著迷的味道。
浅啜一口深棕色的茶汤,水果的香气略微刺鼻,就像是闻到柑橘类水果的香味。尾韵则是悠长而愉悦,舌头的前中后段都有不同的滋味。特別是那回甘的滋味,是廉价茶叶喝不到的。
细细品鑑,彷佛要让全身四十兆个细胞都活过来了一样。“这是哪里的红茶?”
金格別过脑袋,笑著说道:“这是尼尔吉里的红茶,印度三大產区之一。只是那里的位置和气候条件跟斯里兰卡很接近,所以在世界范围的名声,倒不如斯里兰卡的锡兰红茶那么响亮。”
其实面对猛兽的时候,最忌讳移开视线,因为会被动物视作害怕的表现。要是对方正处於飢饿中,这还不扑过来,把人啃上几口,那可就有鬼了。
但是金格就像无视了凯蒂的威胁一样,转头看著亨利。虽然手里的动作没停下,也不像是有特別发力,压制住老虎的行动。
简单地说,他是真不怕。
假如这人不是初生之犊不怕虎,也不是什么胆大包天,那么就只有一种情形,那就是金格有不怕老虎的本钱。
虽然在电影中,金格表现出射手的能力。但永恆族可不是什么小白菜;即使不討论每个永恆族的特化能力,漫画中永恆族的平均水平,也是普通地球人难以望其项背的。
按照漫画標准,平均十五吨级的力量,可飞行,可操控宇宙能量,还能藉此进行分子重建级別的控制。至於自愈、再生的,这算是標配了。
所以別把永恆族当弱鸡看,那可是人均超人的种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