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起红酒的高脚杯,用品酒的态度摇晃着,嗅着杯中的香气。亨利优雅的态度一点也不输给对方,浅笑说道:「在俄罗斯,生命之水指的是伏特加。
「斯科特先生您也说了,适度饮用是好事;但过了头,就会胡言乱语,甚至不醒人事。可是有多少人懂得适可而止,找到最合适的度」?
「不过我对于烈酒的味道也不是那幺反感,单纯只是因为烈酒太抢眼了。酒精饮料对我而言,就只是饮料而已。
「用餐时佐餐润喉,聊天时可点缀着话题,天气热时用来消暑解渴,酒应该只是配角,而不是主角。
「但是烈酒一端出来,彷佛就会变成一切的中心,让其他东西变得索然无味。这样子,反而有失美意。
「而且你也说了,这才是男人的生命之水」。当烈酒成为意气之争的标准,那幺这酒,喝起来就没意思了。只是为了争一口气而已。」
温斯顿·斯克特意有所指,甚至可说是有些直白地问道:「这就是您的态度吗?布朗先生。」
亨利啜饮杯中的高档红酒。尽管没看到酒标或价格,但是红酒该有的丰富滋味,这杯酒中可是表现得淋漓尽致。
品了品味道后,亨利才说道:「洛杉矶的查理·费舍,我不知道斯科特先生是不是认识这位。
他曾告诉我,有机会离开就离开,这也不是什幺好地方。
「就因为没办法在正面的舞台上展露头角,所以他们才会跑到背面的舞台搏一线生机。我既然能够担任一个中型电影公司的执行长,虽说现在辞职了,也好过只能在暗巷里做买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