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死前和死后,所享受到的权利完全不同。
人一死,人权立马丧失,即便你将尸体脑袋摘下,至多便是七年!
可在活着,哪怕仅有一口气吊着活,你把他脑袋摘下...至高可以死刑。
而尸体身上的二次伤口,是在陈伟死后出现!
言罢,徐良便不再看张成。
他挺起身子,义正言辞的对着审判长赵义开口道:
「尊敬的审判长。」
「综上所述,便是我方诉求依据!」
「对方律师所言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均无法站住脚跟无法成立。」
「我方委托人为患有重度精神病的17岁少年,在案发期间为精神病发作所做出的正当防卫,并未追杀死者。」
「陈伟之死,在于陈伟本身,伤口并不致命,他却自己硬生生将伤口扩大,最终致死!」
「杀死陈伟的是陈伟,并非陈东!」
也就是说。
陈东至多拥有两项罪名。
哪两项?
一,过失致人死亡罪!
二,侮辱尸体罪!
「所以,我请求驳回一审裁决!」
徐良语气掷地有声。
「请求改判陈东!」
一番话落下的刹那,法庭先是寂静一瞬。
霎那间,重新沸腾起来。
庭内外围的记者已然耐不住性子交头接耳。
「等等,我怎幺感觉这说出来的话有几分可信度呢......」
「陈东不会真无罪吧......」
「不是,这从哪冒出来的律师!?这也能辩吗?」
「陈东杀了谁?陈伟是被谁杀的?陈伟杀了陈伟?那陈东呢...脑子有点痒啊。」
「我就说嘛,一审的故意杀人完全站不住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