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刘金领命,随即便转身向外急促走去。
菜市场附近的养猪场不多,他将中队拆成三人一组,估摸着几小时就能检验推论是否正确。
而留在办公室的几人......
「你怎幺......」
杨若兮目瞪口呆的看着徐良。
她隐约察觉到徐良这是在干什幺了......
律师......律师还能赚这一行的外快吗?
对方所做...不是刑警的活吗!?
这很不律师!
「这很律师,没有侦查能力做什幺律师!?」徐良严肃的反驳对方。
这...这对吗?
杨若兮满脑袋的问号。
不等她继续询问。
徐良便转头看向陈长春,发挥出他拿钱办事的职业道德。
「至于案件性质...目前很难定性。」
「谋杀,意外死亡,又或是激情杀人三者都有一定可能性。」
闻言,陈长春皱起眉来。
这点和他所想没什幺区别。
目前已知线索是什幺?
死者将一个人肢解随后进行贩卖,除此以外,没有什幺可以推导性质的信息。
致死伤是什幺?
死者是什幺身份?
这些都没有。
不过...可以猜!
「嫌疑人在贩卖肉时,并不图财,会不会是想毁尸灭迹?」
陈长春忽的开口询问。
也就是说,嫌疑人想藏尸?
倒是有可能,毕竟,伪装成骆驼肉被吃进肚子里肯定要比简单的藏尸稳妥的多!
只要一消化,还有什幺东西能查的出来?
「有可能,不过......」
徐良顿了顿,忽的又道:「我更偏向于仇杀。」
「用胃来藏尸,这本身已经违反了『藏』这一字。」
「且,凶手将尸体埋下容易被人发现,还是卖给几十个人容易被人发现?」
毫无疑问的是后者。
大多数用胃藏尸的,都会选择将尸体喂给野狗或是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