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别的孩子还在上学,还在朗读时,他像一条老鼠一样混迹于城市的下水道。
没错,就像一只老鼠。
人人喊打的老鼠!
对方身上的气味,以及他的行为,会本能的令第一眼见到他的人所厌恶!
「不,我的意思是」
张浩绞尽脑汁,此时额头上渗出些许汗液。
「死者的特殊情况应特殊对待,并且,你方所说,与本起案子无关.」
「无关?如何无关了!?」
徐良步步紧逼,不给对方任何喘息的机会。
「我问你,死者在没经历义务教育的情况下,是否识得上面的字!?」
张浩心头一惊,正欲开口解释。
徐良却率先开口。
「不认识!」
「本案死者并不认识垃圾桶上,那『禁止他人触摸』的字迹!」
「那我再问,在不认识标语的情况下,死者是否存在主观偷窃意念!?」
在法例上,审判一个人主要要看两部分。
一,对方犯罪的后果。
二,对方犯罪时的主观意念!
而死者很明显。
他并不知道这标语,所以,他也只认为自己是在进行日常的翻垃圾桶,而非盗窃。
「从主观意念上,死者并不存在盗窃这一事!」
「对方律师,你方观点是在强词夺理,胡搅蛮缠,没有半分道理可言!」
徐良生气了,他的声音带有强烈的个人情绪色彩。
可现场没有一个人阻止。
「甚至,这是所谓『莫须有』的罪名!」
「你在往一个死人身上泼脏水!」
如果张浩所说,死者的行为被坐实.
那会发生什幺?
全东国将不会有任何一个乞丐和流浪汉!
有的,只有大片大片的小偷和窃贼!
他们所翻任何一个垃圾桶,都是带有偷窃意念,是违法,是犯罪,是屡教不改!!!
张浩满头大汗。
他咽了咽口水,将额头上的汗水抹干,内心十分焦灼。
对方明明并未摆出证据,也没说出反驳的具体观点。
可给他的压迫却一点也不少。
为什幺?
因为大义!
没错,张浩看出来了,徐良这是跳出案子,想将他的话擡到一个很高的阶级,用大义来压他!
想到这。
张浩内心不断唾骂着,脸上却连忙开口反驳。
「对方律师,我再次重申一遍。」
「我方的观点为,被审者之所以死亡,是因被我方委托人误认为窃贼!」
他开始退而求其次。
自己的目标从不是攻击他人,而是扭转杜泽段飞鹏的杀人动机。
只要主观攻击变为意外致死,杜泽极有可能变成死缓.
虽说坐实死者是小偷更容易达到目标。
可在大义面前
他硬碰硬只能变成一地的碎玻璃碴。
「因此,双方才爆发出矛盾!」
张浩急忙大声开口道。
「而并非是我方被审人故意伤害故意攻击,才导致案发亡!」
「应当改判过失致人死亡!」
石山没开口,只是高坐在审判席,冷静看着。
徐良也没管法官。
他直接开口道:
「过失致人死亡?」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