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起之前办过的一起敲诈案,当事人就是通过剪辑录音伪造证据,试图栽赃对方。
但现在没有证据证明冯娟动过手脚,不能轻易下结论,只能先记下来。
再往下翻,是冯娟的询问笔录。
她在笔录里说,饭局上张启明以谈晋升为由劝她喝酒,她喝了三杯红酒后就意识模糊,醒来时发现自己在酒店房间,张启明正压在她身上,她挣扎时被张启明按住,后来趁张启明去卫生间,她才逃出来,躲在酒店楼梯间哭了很久,因为害怕丢工作,犹豫了一周才报案。
但紧接着的是张启明的供述,他说冯娟是自愿和他去酒店,两人之前在公司就有暧昧,饭局上冯娟主动喝了不少酒,还跟他说想换个大点的房子,去酒店的路上冯娟一直抱着他的脖子,进房间后也是自愿发生关系,后来冯娟突然变卦,说“要么给她两千万补偿和公司股份,要么就报案”,他觉得冯娟是敲诈,所以没答应。
两份笔录截然相反,沈青云的眉头越皱越紧。
他翻到卷宗里的“谈判记录”,案发后第三天,冯娟的律师和张启明的律师在律所谈判,录音显示冯娟提出“两千万现金加公司百分之五股份”的要求,称“只要满足,就撤案并签署保密协议”,张启明的律师当场拒绝,说“这是敲诈,我们会报警”。
谈判破裂后,冯娟才去公安局正式报案。
“报案时间在谈判破裂后,动机确实值得怀疑。”
沈青云靠在椅背上,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发现水已经凉了。
他看着窗外的街景,楼下的省委大院里,几个工作人员正抱着文件匆匆走过,阳光洒在他们的肩上,却照不进这卷宗里的迷雾。
作为政法书记,他不能仅凭动机可疑就否定冯娟的诉求,毕竟法律讲的是证据,不是猜测。但这些疑点又像一根根刺,扎在他心里,让他无法忽视。
如果冯娟真的是被强奸,那必须还她公道。
但如果她是利用“性侵”名义敲诈,那不仅会冤枉张启明,还会消耗公众对受害者的信任,让真正的受害者更难维权。
“陈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