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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看着这局促紧张、又茫然不知命运的底层罪役,哪怕如今已晓得收起怜悯心,却仍是忍不住叹了口气。

这样的人才放在后世,倘若读书识字后,不知能做出多少惊天动地的大事,甚至会被国家收录。

而在如今,他这样的能耐并没有藏着掖着,然而却无一人在意。

他还是个凭苦力干活的罪役。

而她来到咸阳城不足半月,如今连纸张都未得,又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说服姬衡选官取士?

秦时只觉:任重而道远。

……

黑目是当真不识字。

他乃楚国歌姬所生,生父已不知是谁。

但自幼时被发现这一才能,就被带到贵人府邸,日日听些头昏脑胀听不懂的东西。

随后国破,仓促之间,他又被送来秦国。

恰逢秦国军队押送罪役送往铁官工坊,行至内史郡突遭黄沙,铺天盖地,人畜难辨。

如此大好良机,便有人趁机杀了一名身形相仿的罪役之子——

他们也暗中观察许久,此罪役亲近之人早在前两日就因病暴亡,只需他换上破麻布,散发覆面,自然无人发现。

他不识字,也无人教他识字。

倒是曾有人权衡过,但识字的楚人他们不缺,反而总会露出破绽,格外不妙。

因而仍是原模原样将他送出。

黑目自然也不懂什么大道理,只知道楚国乃是他之故国,此生要做之事,就是隐于秦人当中。

若有所需,当为复国效力。

委屈吗?并不。

因为他如今的生活,跟之前作为歌姬之子在楚国,并无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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