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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话,原本对外头莫不关心的妇人们也从草堆里探出头来:「明早还有?」

那说话的年轻女郎洋洋得意:「我瞧那位传令官大人嗓子都哑了,特意去旁边挖了些茅根来洗干净送予他煮水。」

「他因此告诉我:王后尤其多金爱赏,咸阳城人人皆知,因此明日早上还会叫他们吃饱再回的。」

「若是初试过了,中间等上一两日,每日都能吃三顿的!」

「若是二试过了,还能再吃上肉!」

「若是被王后破格选拔,就能直接跟随去咸阳了!」

咸阳啊!

那里可是王都!

跟着王后,还什幺都没做,就能白得这样的粟米跟盐,那时岂不是能日日吃饱穿暖?

这样的干草是不是都能攒出大大一个草垛来?

只是……

许多人又开始纠结起来:若去了咸阳,那家人们可怎幺办呢?

「什幺怎幺办?」

那年轻女郎翻了个白眼:

「便是不去咸阳,难不成每年服役时,你们或他们,还能在家吗?」

除了孤儿寡母不必服役外,哪家能一年三百六十五日,日日团聚的?

现今好些寡妇带着儿子改嫁,也依旧大受欢迎的缘故,也是因为带来的儿子,同样能在一个户上服役的。

但大鱼却纠结起来。

她若去了咸阳,那临走时若有赏赐,一定要好好给阿母置办嫁妆!

嫁一个壮些的、服役不会死掉的男人,家中田地有人耕,不至于交重税,也省得的阿母日日站在冰冷刺骨的河水里了!

若是没过,那有这几顿饱饭也值得了。

她想到这里,反而安然躺下了。

……

招贤令引来的风波,在百姓之间尚且只集中在粟和盐水上,可对于白家这等豪强大族来说,却是十分轰动。

白氏一族能在关中立足,足以证明本身势力不小,白秋沙更是年轻一代的佼佼者,未来有望堪当家主之任的。

只不过神骏尚还年幼,族老们仍要坚持些时日才算稳妥。

原本日子该这样带着期盼过下去,却未曾想——

「你说这纸,已能量产了?」

如今的家主小心展开那卷纸来,细细摩挲着,神色变幻。

「正是!」

白秋沙其实还想将那支炭笔也拿回来的,书写起来实在流畅,虽不会像墨迹一样干了之后就难以擦拭,有时袖子扫过也会模糊一下。

可并不重,仍能辨别写得是什幺。

而且字可以写得很小,又写得飞快,与这洁白纸张恰是配套。

可惜那士兵说这虽不是什幺稀罕玩意儿,可他们每人也只发了一支,因而不能叫他带回来……

此刻,他便也回复道:「虽不知量产几何,但我问过那些士兵,不过最普通的兵甲,说是每七日考课都能用得上这纸。」

如此,还不能够说明吗?

更重要的是——

他微微上前一步,已敏锐的意识到另一个重点:「王后非但招贤,连麾下最底层的士兵,都要开始学习识字了。」

闻言,厅堂内肃然一静。

贵族豪强立足靠的是什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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