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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子之手,就是队友。

“凡事便务须顾虑太多,我张张口请你帮忙,你张张口要我出力,不必桩桩件件都算得蔫儿清。”

情嘛,欠着欠着,不就有了?

疯狗嘛,有这么一点好处:凡事别钻牛角尖,要么发疯,要么发作,要么发癫。

母亲的簪子,她就算不要,如今不也堂而皇之地在她脑袋上吗?

薛枭抱着山月,状似无意地低头,嘴唇堪堪擦过山月的鬓角,笑:“算来算去才真是耽误辰光和力气。咱们与其想着干干净净不欠人情,不如戮力同心早日收工,夫人——你说对吧?“

好像,挺对的。

山月觉得挺对的,便没开口反驳。

罩衣之下,黑暗之中,伴随着薛枭“咚咚咚”跳动有力的心跳,山月眨了眨眼睛,艰难地咽下翻涌而上的腥甜血气——那碗牵机引,果然并没有靖安所说的那般无害。

既然薛枭在大庭广众下请了大夫,不过半炷香,程行郁便挎药箱急匆匆而来。

从外堂路过,恰逢薛枭自间而出。

薛枭叫住程行郁,假装无意:“.劳烦程大夫帮内子多多调养调养——她身子骨太瘦弱,我自北府抱回南府,劲儿都不用使一使的。”

程行郁:

他积德行善小半辈子,临到苟延残喘之死期,怎会遇到恬不知耻的疯狗一条?

程行郁蹙眉扫了薛枭一眼,决定好人不与狗辈计较,径直向里走去。

不过是做样子,山月说清原委,便给程行郁斟了盏温茶,笑道:“.开些安神聚气的药汤应付应付得了。”

程行郁气色不足,不是人穿衣,是衣穿大,袖口大得灌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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