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南亭的麦克风太多了,听到这,微微有点失望,但一想到这是顾兰溪送的,那一丢丢失望又消失不见了。
就像小王子的玫瑰,因为用了心思,才显得那么特别。
顾兰溪送的,自然与旁的不同。
“什么样的麦克风?”
问的时候,陆南亭甚至已经做好以后演唱会就用这麦克风的准备。结果就听顾兰溪淡淡道:
“黄金底,镶满钻,再用彩钻镶嵌你的名字缩写nt。”
陆南亭眼皮跳了跳:“这造型,有点东西……”
他虽出身好,但一向走低调奢华的贵气路线,从小到大,还真没用过这么壕的东西。
“你可以理解为,麦克风形状的摆件儿,或者珠宝。”
顾兰溪有点不好意思。
怕他挑剔,小声道:“实在是,那不锈钢晾衣架,太损你的气质。”
“一比一大小的啊?”
“嗯嗯。”
陆南亭顿时明白,她是在什么时候,又是为何定制这样一个东西了。
不由哭笑不得。
“起吧,秦姨在,有她那双利眼,只是收个货,完全没问题,我们去看你的马吧!”
“你不喜欢我的礼物?”
“喜欢。”
“我看出来了,你不喜欢。”
“还没看到东西呢!怎么会不喜欢?我只是觉得,有点不完美,没法真正的使用,要是真正的麦,下次演唱会……”
“我就是怕你憋不住,才订的这种。我觉得炫富不太好,但在家里高兴一下没什么。”
顾兰溪身上带有很明显的老广习性。
巨龙飞出巢穴,说不定皮甲上面还带着苔藓,但它一旦回家,必定趴在珠宝上面睡觉。
对于财富的看法,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财不露白。
“那有什么?不识货的人,只当它是玻璃,是水晶,好看就完了。”
顾兰溪轻哧一声,没再多说。
这世上哪有那么多傻子,错把珍珠当鱼目?
虽这么想,却是起身,去衣帽间换了一身利落的衣服。
“走吧!等天亮,我再给张薇打个电话,请她推迟到访,或者直接把东西交给秦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