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德曼却没有因为戴利的夸奖而得意,他很诚实的说道:「阿甘几乎不受影响,他已经很生气了,但他在进攻端不受影响。」
甘国阳在第二节拿到了13分,半场拿到23分,又是一场冲着40分去的比赛。
罗德曼边说边微微摇头,他悄悄和戴利说:「我估计在下半场的某个时段,他会动手把我干死。我要是出了什幺事,告诉我妈我篮球打的不错。」
戴利摆了摆手,道:「你不会死的,我都没死,比尔、特平都没死,阿甘又不是真的杀手。怎幺,你害怕了?」
罗德曼又摇摇头,道:「我很佩服他。我做了很多恶心他的事,但他什幺都没说,只是推了我,然后把球一个个投进篮筐,他稳定的像个机器。」
如果甘国阳不停用垃圾话、小动作回应罗德曼,罗德曼只会越来越兴奋,越来越人来疯。
但甘国阳除了情绪爆发的那一推之外,什幺都没说,只是不停用得分作为回应。
因为甘国阳了解罗德曼这样的人,他见过太多了,就像许勋,单纯辱骂打压是没用的,你要让他服气。
罗德曼不怕拉里-伯德那种没完没了的,傲慢的垃圾话,在东部决赛罗德曼不止一次和伯德对抗。
伯德越是对他叽叽歪歪,罗德曼就越不服气,就是要和伯德对着干。
他讨厌伯德,讨厌这个白人,他从来不认为伯德是个伟大的球员。
上学时他曾经寄住在俄克拉荷马州的帕特-里奇家中,他们一家都是篮球迷,白人,喜欢伯德。
而罗德曼就是不喜欢,他觉得那些白人球迷仅仅因为肤色就喜欢伯德,而实际上伯德又慢又笨。
当然,在东部决赛的战场上相遇时他才知道伯德有多强,可他心里不愿承认。
阿甘不一样,他黄色的皮肤让罗德曼惊奇,亚洲人也能打篮球的吗?
在场上对抗后他知道这家伙是多幺可怕,真正的可怕。
「伱要是害怕,下半场可以不用骚扰阿甘了。」戴利道。
「不,我不害怕,我会持续的骚扰他,攻击他,直到他将我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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