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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宾逊已经做好了在第一场比赛中被甘国阳蹂躏的心理准备。

而甘国阳倒是没有太想和罗宾逊较劲,罗宾逊在性格上和奥拉朱旺截然不同。

奥拉朱旺凶猛狠厉,对篮球有着强烈的执着信念,他和甘国阳第一次在NBA对抗,打得火星四溅。

罗宾逊就不同了,他的人生履历不像黑人,而是更像白人精英。

从小成绩优秀,非常聪明,以很高的考试分数进入海军学院学习。

大二那年他有机会转到其他篮球名校,可以躲避海军的服役要求,早点进NBA打球。

但他在经过挣扎后,向公众宣布,自己不会离开海军学院,而是留下来,哪怕毕业后要服五年兵役。

他的这一决定得到了美国社会广泛的赞誉,他不计名利,忠诚于自己的信念,并且愿意为国家服务。

他优良的品格是他做出这一决定的原因之一,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大卫-罗宾逊没有那幺喜欢篮球。

罗宾逊爱好广泛,篮球只是诸多爱好之一,只不过他超群的身高和运动能力,让他走上了职业篮球道路。

高中、大学的时候,他不喜欢训练,觉得太辛苦,他宁愿去弹钢琴。

在做出留在海军学院的选择时,他说了:「我的生活就算没有篮球也很不错。」

所以甘国阳私下和罗宾逊接触,两人从不聊篮球话题,他们更多聊音乐和历史。

对于这样的对手,甘国阳没有太强的征服欲望,他无法激发甘国阳内心最深处的神性。

两人在热身时有说有笑,甘国阳作为前辈,传授罗宾逊一些在联盟中生存的经验。

这时,突然有人大喊了一声:「大卫!大卫!过来!」

两人转头一看,是马刺的主教练拉里-布朗,他冷着脸冲罗宾逊招手。

罗宾逊一路小跑过去问主教练怎幺了,布朗说道:「快比赛了,不要和阿甘说话,这家伙最擅长蛊惑人心。」

「但我们只是…」

「你是球队的核心,你要有杀死对手的斗志,而不是和阿甘说说笑笑!」

布朗厉声说道,罗宾逊不再说什幺,朝着甘国阳使了个眼色,跑去自家篮筐了。

甘国阳猜到发生了什幺,心想:「你这家伙管的还挺宽,待会儿比赛我们肘着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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