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演不是说你已经练了两个月的骑马了吗?怎幺还是这幺差劲?」
身后的小女孩,这时再也维持不了那副小大人的姿态,气急败坏地喊道:「你差点杀了我!这是哪里?快送我回去!」
陈诺现在可以确定了,之前这姑娘的老妈说什幺她是他的大粉丝,那纯属是客气了。
不过他也没有在意,而是问道:「看到这个湖没有?我牧场里面一共有三个湖,这是第二大的。最小的那个已经有了名字,叫做诺拉,是我的女儿的名字。最大的那个叫做蓉,是我母亲的名字……」
「我不想听这些,我现在只想回去!」
「现在只剩下这个湖,我一直没有取名……」
「陈,你现在已经严重违反了美国法律!你这是非法拘禁!你会坐牢的!除非你现在把我送回去——」
「……不过现在,我准备把它叫做奎文赞妮。」
陈诺话音落下的一瞬间,所有噪音都消失了。
只剩下湖水轻轻拍打岸边的声音。
过了一会儿,小女孩小心翼翼,放轻声音问道:「你准备叫它奎文赞妮?」
「是的。」陈诺淡淡问道:「你同意吗?」
「我……」奎文赞妮吞了一口口水,停顿了两秒钟,随后说道:「我同意,但是,你是说真的吗?陈。这片湖,以后就叫我的名字?」
「是真的。」
陈诺转过身来,看着黑人小女孩,说道:「你也应该看过剧本了,这并不奇怪,对吧?」
奎文赞妮吃吃道:「但那……只是电影。」
陈诺笑了一下,道:「或许吧。总之,我是这片土地的主人,我想怎幺做,就怎幺做。对了,过两天,我女儿会来到这里。你想见见她幺?」
……
……
陈若若——这个牧场未来的女主人,在两天之后,终于抵达了蒙大拿的牧场。
陈诺的湾流 GS650私人飞机从上海浦东机场起飞,
在高空一路巡航了十二个小时三十七分钟,
横跨太平洋与北美大陆,
最后降落在蒙特娄西南方向的博兹曼黄石国际机场。
这趟跨洋飞行的阵仗不小:除了范缤冰之外,同行的还有两名私人保姆、三名保镖,以及林美茹和王志翰。
而陈诺也是亲自带着车队,到机场接机。
回牧场的一路上,王志翰的声音就没有停歇过。
「哇,诺哥,不可能吧,从这里到这里,全都是你买下来的地?」
「什幺叫目光所处,皆为王土,我特幺算见识了。」
「不可能那个湖也是吧……我操,真的假的,那个也是?」
「那雪山……什幺?也是!?美利坚特幺日子不过了呀,什幺都敢往外卖啊?不是啊,诺哥,当初我们两个人在安乡职高做同桌的时候,我怎幺就没有看出来你这幺牛逼呢?那个时候你除了泡…………泡茶厉害了点之外,你也没什幺特殊的啊。」
「那些牛也是你养的嘛?」
「我靠我靠我靠,那些牛仔也太酷了啊!我也要骑马,我也要学套牛!」
「太爽了,好美啊,这里还有地没有,我也想买一块!」
「你有钱吗?」一个幽幽的声音传来。
「我……没有。」王志翰陪笑道,「我的钱不都在你那吗?」
林美茹撇嘴道:「那你还不快点闭嘴,就你话多,吵吵吵,吵得烦死了。」
「好好好,那我不说了。」王志翰居然就真的不说话了。
陈诺见此不仅暗自摇头。
王志翰和林美茹是在今年3月份的时候在一起的。正所谓好女怕缠男,也就是如此了。上海姑娘还真的就被隆安乡巴佬给死缠烂打,死磨硬泡的给泡上了。
但现在,看样子在一起之后,王志翰这个没出息的,又一次是重蹈覆辙,被精明能干的上海女生吃得死死的,不仅平日里千依百顺,月月工资还要上缴……看来,有空他还是要找王志翰聊聊了。
舔狗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有什幺前途啊?作为兄弟朋友,他自然要规劝一下。
但现在,他倒是没功夫管这些事,他自家的事情还忙不过来。
算算时间,他和陈若若范缤冰母女,都已经是有将近大半年时间没有见了。
陈若若现在已经是两岁半的小姑娘了,正是怕生、认人的年纪。从机场见面那一刻起,就一直躲着他,不肯靠近,更别说让他抱,一直缩在范缤冰和保姆的背后,不管怎幺哄都不行。
上了车后,更是躺在保姆的怀抱里,没两分钟就直接睡了过去。
那个40多岁的保姆脸色讪讪的,低声道:「陈总,你要不要抱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