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院里传出了一个天大消息,傻柱把房子送给了陆安!
何雨水那一小间房子,面积也就20多个平方,但是好在独门独户还有连廊。
要是拿出来卖的话,肯定会被抢破头。
这年代的房屋是不准买卖的,但是可以赠与他人。
公房的话不涉及產权问题,去换房站办个换房协议书,然后拿著换房协议书去房管单位变更一下房屋承租人就行。
私房那就更简单了,直接去房管局办理过户就行。
前提是不被人举报买卖房屋,否则后果很严重!
何雨水走的路子同样是赠与!
何雨水写的赠与原因是哥哥被人诬陷,陆安帮忙哥哥洗白冤屈,为了表示感谢赠与房屋。
这个理由合情合理,就算去轧钢厂也查不出毛病。
直到过户手续办完了,何雨水搬走了所有私人东西,傻柱这才告诉全院人。
院里一下子炸开了锅,人人都骂傻柱疯了!
这可是房子啊,怎么能白送给陆安呢?
再说帮傻柱翻案的是二大爷,和陆安有什么关係?
易中海那叫一个气啊,上门教训起了傻柱:“送房子这么大的事情,你怎么能不和大伙商量下呢?”
傻柱翻了一个白眼:“我自己家的房子,我想给谁就给谁,还需要別人同意?”
“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