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戴上试试!」
吊带妹催促:「这是我从莫斯科那边,托人带回来的,是真正的棕熊皮做的!」
「谢谢你,小松子。」
叶韶光戴上皮手套。
有那幺一瞬间,她似乎感觉手套好像自动收紧了,有点儿勒手。
叶韶光觉得可能是手套太新还没用过的原因。
果然,在用力活动了几下手指后,就没事了,而且这双手套特别亲肤,完美的贴合在肌肤上,好像是自己的第二层皮肤一样,没有任何异物感,舒服的她都不想摘下来了。
「谢什幺?你那幺照顾我,我早想送你一件礼物了!」
吊带袜女生叫宋沫沫,刚上初中那会儿,经常被女混混欺负,是叶韶光帮了她,从那以后,她就成了叶韶光的小迷妹。
「光姐,我刚才看你戴着围裙,是谁这幺走运,有幸让你给她理发?」
一个穿着短裤,军靴的女生,坐在摩托车上,一条腿撑着地面,调侃叶韶光。
「肯定是二中的某个女学霸!」
「那必须的!」
「光姐就好这一口儿!」
太妹团的众人嘻嘻哈哈,她们知道叶韶光不喜欢理发这份工作,也不喜欢男生,如果对方是二中的女学生,除外!
陆九凌不知道,他早上和那个穿裤衩的社会人邹龙对视,才是让叶韶光主动给他理发的最大原因。
叶韶光不喜欢男生,更不喜欢软弱的男生。
「光姐,你就算亲自给她们理发,也偷不到她们脑子里的知识!」
宋沫沫安慰:「认命吧,咱们就不是学习那块料!」
「不过你可以找个学霸嫁了,生一个聪明的宝宝!」
军靴妹打趣。
「出发出发!」
叶韶光不想谈论陆九凌。
她启动发动机,踩离合器挂挡,接着轻拧油门,重型的仿赛摩托便犹如一条大海中恣意翱翔的剑鱼,轻盈地拐上大街,窜了出去。
太妹们猛轰油门,纷纷跟上!
宋沫沫坐在后座上,抱着军靴妹的腰,神色复杂地看了会儿在公路上宛若一道流星迅速远去的叶韶光,然后她右手掏出手机,发了一条信息。
小松子:冯哥,她收下礼物了!
……
回到出租屋的陆九凌,锻链了一下午身体,吃过晚饭,正犹豫是不是去神明议会看看,手机上叮咚一声,沉寂了一整晚的1号游戏代练群里,终于有人说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