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布莱恩觉得原先艾弗森的打法,就是简单的从a到b,到了b,他一定会接球,然后选择进攻。
而b这个位置,不一定是最好的出手机会。
但原先的艾弗森不管这些,反正自己跑了,球也过来了,那就该自己进攻了。
而这种选择,跑出机会,皆大欢喜。
跑不出机会的时候,相当于艾弗森这次战术跑动是失败的,和他自己直接持球,靠个人实力打没有任何的区别。
但现在呢,艾弗森还是从a到b,但是到了b之后,他不再强求自己出手,而是可能又跑去了c,甚至于d。
然后一直没有机会的话,那索性就不出手。
但是在这个选择的过程中,出机会的概率变大。
所以艾弗森的效率就这么上来了。
奥布莱恩猛抽一口凉气,感慨道:“唐是厉害啊!”
知道唐森厉害,却没想到唐森这么厉害。
他觉得唐森是真正的发现了艾弗森的问题,然后研究出了解决办法,并确实的让艾弗森获得了提升。
这种能力,可比单纯的给艾弗森练练投篮,厉害多了。
沃格尔赞同点头,他也觉得唐森团队对篮球,乃至于球员实力提升的理解非常深刻。
并且执行效率惊人,找到方法,就能立马改进,并实现。
奥布莱恩想通了,脑子清楚了,眼见雷阿伦飚中三分,把分差扩大到6分,立刻起身叫了个暂停。
等球员下场,奥布莱恩直接提了一个要求。
所有人要注意艾弗森的动向,要有给艾弗森随时随地掩护,帮他延误防守人的意识。
最重要的,自然是传球。
接手76人的时候,奥布莱恩就看明白了,就76人这烂阵容,想要赢球,只能指望艾弗森。
而随时随地有人给艾弗森掩护,给他传球,才能最大化适配改变打法的艾弗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