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长!”
站在高耸岩壁下的阴凉处,霍恩右手前指,好气又好笑地问道:“这是怎么回事?那是什么羊?”
此刻的山阴下,数十名大大小小的军官与当地拜圣父会的神甫都坐在岩石上休息。
听到霍恩的话,他们面面相觑,最后居然一位老牧羊人打扮的向导说了话。
“禀告大人,这是金羊,是碎石原特有的魔物电羚与绵羊混血退化的后裔。
一般来说,我们捕捉金羊的时候,要先浇水,浇了水就不电人了。
这金羊还算好的,那电羚,就是浇水都止不住,尤其是雷暴天气,啧啧。”
尽管说了好几次,这位三十多岁看着都快六十的男子,还是改不过来这些称谓。
听到这,霍恩反应过来,这就是传说中的金羊毛啊。
所谓金羊毛,是一种特殊的精呢材料,不仅柔软耐洗还清凉透气,常用作贵族们的夏装与内衣。
“这金羊毛明明是碎石原出产的吗?”满头大汗的安德烈放下酒壶,用亚麻袖口擦着额头的汗,“我还以为是金羊毛滩出产的呢。”
说到这个话题,“向导”显然激动了一下:“金羊毛滩才不产金羊毛,他们只是加工金羊毛的!”
只是他说完,见旁边的人都看着他,才暗叫一声不好,缩起脑袋。
“看起来,你很懂哦?”霍恩第一次上下打量着他,“你叫什么名字?你之前是做什么的?”
“我叫施泰姆,冕下。”施泰姆老实回答,“先前是专门替贵族饲养金羊,并运送羊毛去金羊毛滩贩卖的。”
“怪不得,你很懂这些金羊吗?”
“从我爷爷那辈起,就是饲养金羊的,前后六七十年了,冕下。”
“听起来,你对金羊毛滩很不满。”
施泰姆琢磨了一会,觉得这位冕下都举反旗和教皇对着干了,应该不会对金羊毛滩有啥好感。
“是的,金羊毛的精梳处理其实不难,只是需要尝试和购买材料工具。”闭着眼,施泰姆低着头,“一旦研究成功,价格是普通羊毛十倍不止。”
“那为什么你们不自己处理?”
“领主大人觉得麻烦,我自己又没钱尝试。”施泰姆叹息,“从我父亲那时,就有这个计划,一直在攒钱。
好不容易攒了点,不是谁病了得去教会看病,就是来了什么天灾洪水,把积蓄亏了个一干二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