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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户区公议就是像邻里纠纷、吵架斗嘴之类的事情,百户长什么的,提一罐牛奶上门调解调解得了。

而像涉及到人身利益纠纷,例如欠债不还、遗产分配、打架斗殴等,便要上镇里的民事法庭。

至于谋杀、抢劫、纵火等重罪与刑事犯罪,就是要到乡法院的刑事法庭提起公诉了。

站在原地思索了一会儿,歇利便明白过来三级法庭的用意。

这倒不是霍恩为了圣械廷法学生故意创设岗位,而是要厘清轻重罪的界限。

如以前的千河谷,或者说现在的帝国,尽管多次设立地方法庭,可真正愿意去打官司的人很少。

仅有的官司,基本都是贵族间的继承和地权纠纷。

平民为什么不去打官司呢?

就是帝国法院对“罪”的定义不清晰。

歇利望向仍旧呆愣的兄弟俩,从鹰脚湾哥俩的经历就能看出一二。

二人曾经说过因为法院而破产,最终来到千河谷,但根本原因是战争混乱。

直接原因却是1449年三月的公案,兄弟俩因为价钱问题和买家起了冲突。

本来双方行会内部解决,可王国法庭为了筹集吉吉国王的战争经费,非要插一脚。

这插一脚的结果就是,买家卖家都被关入大牢。

这法庭把他们关了大牢,又不审。

就这么关着,叫典狱长和守卫吃贿赂吃了个爽。

双方的家财都快被耗尽了,鹰脚湾的王国法院这才想起来。

至于他们给出的审判,居然是——

兄弟俩帆与绳质量都不过关,属于诈骗。

但买家压价太狠,还扬言打人,是恐吓。

所以双方都要交罚金。

罚金交给谁呢?当然是法庭了。

可此时双方早就因为被抓到监狱关了三年而耗尽家财,哪还交的出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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