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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连那几只最爱吵闹的土狗,此刻都趴在阴凉的树下,吐着舌头,口水淌了一地。

至于街道上的青年们,都是戴着宽檐草帽,长袖白衫外套薄呢马甲。

在其肩膀上,约有三分之一的人还披了一件蛛丝混纺丝绸的扇形半肩斗篷。

这是最近青年间新流行的穿搭,还是那位来自法兰宫廷的服装设计师的杰作。

夏天穿长袖衬衫与马甲,是为了不被当成下流角色,至于斗篷则是传自圣联骑兵们的半肩披风。

由于蛛丝混纺布轻柔阴凉还不透光,向来圣械廷各个布匹店的热销货。

至于青年们爱穿斗篷,则是要遮掩腰间携带的刺剑。

想到这,霍恩就忍不住抓挠起了头皮。

在经历战事与民风革新后,他一脚刹车踩住了军国主义倾向。

但余韵却是悠长,其武德无处发挥就注入了民间。

在当今的小说市场上,骑士小说与猎魔人小说已然落伍,最风行的就是士兵军官小说。

尤其是老兵小说,往往是一名青年因为恶霸欺压反抗杀人后参军,打赢圣战成为老兵后归来,清理家乡恶霸,期间斗智斗勇,最后迎娶暗恋姑娘的故事。

很有几分后世的都市兵王以及兵王归来女儿住狗窝的风范。

很多人其实批评其难登大雅之堂,但无奈卖的就是好,而且很具有现实意义。

因为有大批退役士兵与军官,都在返回老家当百户长巡游修士。

他们到地方往往还肩负着打击豪强,清理贵族余孽以及黑恶势力的责任。

不管他们干的如何,那些最具购买力的人群——退役老兵们一看。

天哪,这简直就是我。

他们的阅读水平与理解能力,也完美适配这个类型的小说,外加半肩披风的穿搭时髦值爆表。

吸引了一大群青少年争相模仿。

城市里的居民还算有钱,能买得起清凉斗篷,乡村都是只能穿厚实的粗麻布斗篷。

但就算热的要中暑,他们都是不肯脱下来的。

这群黑斗篷少年中,尤以移民群体的青少年最多,就像是某种皈依者狂热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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