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
约翰-玛拉?等等,李维脑海里电光火石灵光一闪,所有线索碎片全部串联起来,不由哑然失笑,露出些许无奈。
史密斯注意到了,“怎么了?”
李维轻笑起来,摆摆手,意味深长地嘲讽了一句,“没事,能够成为约翰的朋友,这是我的荣幸。”
美联决赛结束之后,李维返回纽约,当时纽约尼克斯的老板多兰发出邀请,邀请李维前往麦迪逊广场园,作为一种宣传手段,并且取得成功。
比赛结束,李维在贵宾休息室里遇见了约翰-玛拉——纽约巨人的老板,他才是当晚的真正主角,杀了李维措手不及,至于多兰始终没有露面。
会面结束,李维和唐纳德-余完成沟通。
当时,唐纳德认为,纽约巨人应该对李维感兴趣,毕竟纽约是整个北美大陆第二大的华人聚集地,撇开亚洲市场不说,这座城市就是一个宝藏。
而且,纽约巨人确实需要一个跑卫;同时在球队和四分卫伊莱-曼宁撕破脸之后也需要一个全新偶像,一个门面一个标志一个巨星来打开局面。
纽约巨人未雨绸缪地把主意打到李维身上是完全合理的。
如果由唐纳德选择,他也愿意李维前往纽约巨人——
不仅是大球市而已,从市场推广和商业运作来说,纽约的优势确实是nfl其他三十一支球队都无法比拟的,外接手小奥德尔-贝克汉姆能够一举成为巨星就是直接证明;同时公羊和闪电前往洛杉矶、突袭者前往拉斯维加斯,都是一样的道理。
不过,李维表示没有想法,他在堪萨斯城很开心,唐纳德只能暂时收起想法,重新制定后续计划。
让纽约巨人成为抬高李维地位和身家的垫脚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