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收购了米高梅电影公司的是亚马逊。
而收购了哥伦比亚电影公司的是索尼。
这就证明了几点:他们有兴趣也有财力完成收购,同时收购行为没有受到程序方面的阻力。
亚马逊就不说了,毕竟是根正苗红的北美公司,而且早就表现出了对好莱坞的兴趣。
因此才会有入股imdb公司的行为,而林源和艾森先生同为imdb的大股东,早就和亚马逊建立了良好的关系。
(详情见本书第41章)
别的好莱坞公司挡着亚马逊的路,不想让它进来分一杯羹,可是对于林源来说却毫无心理负担。
对于林源来说,这不仅不是引狼入室,反而是引进战略盟友。
因此亚马逊不必多言,但是索尼就值得玩味了。
表面上看,这似乎是一家日本公司,仔细一看也确实好像没错,因为索尼的高管几乎清一色的都是日本人。
可索尼竟然能成功收购哥伦比亚电影公司?
上一世的索尼,甚至在苹果公司崛起前,差点收购苹果成功。
如果真的收购成功,那就是另外一个投资神话了。
于是林源去了解索尼公司的股权架构,发现完全是一头雾水,不得要领。
因为索尼的股东结构,实在是太过于复杂了。
表面上看最大的股东是三井财团,但是三井财团作为最大的控股方,却有一大部分股份被美国财团占有,这使得真正被日资控股的部分相对较小。
而且三井财团占有的股份,也就只有不到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