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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系列的问题,被记者抛了出来。

林源心中暗自点头,不愧都是最精英的记者,看来在电影方面也没少下功夫,问出来的问题都很关键,也很敏感。

他要拍摄的《疯狂的麦克斯4:狂暴之路》,是《疯狂的麦克斯》系列电影的第四部,并不是一部从头开始的新电影,而是建立在前三部基础之上的。

《疯狂的麦克斯》是澳大利亚导演,乔治.米勒创作的系列电影,第一部电影上映时还是1979年,主演是好莱坞老牌帅哥梅尔.吉布森。

后来又分别在1981年和1985年,分别上映了第二部和第三部电影。

对于这样一个老牌系列电影,林源是很难绕开这部电影的缔造者:导演乔治.米勒。

记者们担忧的是,林源要如何接手这样一部,已经被人刻上了烙印的电影。

拍摄时,电影风格谁说了算?

版权归谁所有?

使用《疯狂的麦克斯》原班拍摄人员,还是用林源影业的人员?

这些问题相当敏感,也很棘手。

因此记者们不太理解,像林源这样的超级巨星,完全可以另起炉灶重新开一个新ip。

林源笑着说道:“我知道大家担心的,我和乔治.米勒导演,已经达成了共识。大家只需要拭目以待,等着我们呈现精彩的作品吧。”

听到林源的答复,台下记者们也不再担忧,而是很赏脸的给出热烈的掌声。

但林源心底却知道,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他并没有搞定乔治.米勒导演。

说是已经达成了共识,指的是林源影业已经和乔治.米勒签约了。

在得知能够和林源合作后,乔治.米勒甚至愿意让出第四部电影的版权,只求能够获得和林源合作的机会。

前期能够推进的这么顺利,有诺兰导演的功劳,他和乔治.米勒导演,是很好的朋友。

有诺兰导演牵线搭桥,自然商谈起来少了很多摩擦。

但更重要的是,这世界上还有哪个导演不想和林源合作?

简直是求都求不来的好事。

因此乔治.米勒导演几乎答应了所有的要求,愉快的在合同上签了字。

但林源知道,有一点至关重要的事没有谈:

那就是影片的主导权!

正常情况下,拍摄过程中制片人最大,但是导演掌握着拍摄的主导权。

如果主导不了拍摄,还算什么导演。

可林源拍电影以来,一向都是由他主导的,导演只能服从于他的拍摄想法。

这也是诺兰导演不想再和林源合作的一大原因。

此时的乔治.米勒导演还没意识到,自己让出去那么多之后,连最后的主导权,也必须让给林源。

这恐怕会让他很难受,但协议摆在那儿,他很难拒绝。

可林源真正想要的,是乔治.米勒导演发自心底的配合,而不是心不甘情不愿的表面顺从。

事实上,乔治.米勒导演之于《疯狂的麦克斯》,就相当于张谋导演之于《英雄》,都是绝对不可或缺的灵魂人物。

要不是林源看重这一点,他完全可以另起炉灶,不就是一部废土题材的电影嘛。

难道非要借人家的壳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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