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家累年经商,签的契书不止一份,他们家的印记也不可能秘而不宣。
我怎么知道,这是汪家家主签的,不是管家背主签的,又或者,是你们私下仿的?”
“那箱子里的银锭——”
“难道不是你们抢的?”
箱子里的绢帛,瓷器,还是我们沈家出产的呢!绢帛瓷器抢得,银锭就抢不得?
“啊这——”
年长一些的海贼也张口结舌。他倒是想说,那次谈判他也去了,他陪着老大亲临现场,他能指认出汪家的管家。
奈何还是那句话,口说无凭,你一个海贼,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了?你是贼,人家是良民、是官吏,你先天就低人一头!
“对了,他们还送了老,呸,贼头一个小娘子!虽然是个丫鬟,可是——”
沈乐终于精神一振。他立刻站起,急急道:
“传令下去,岛上发现的一应妇孺,都要看好了,不要让她们自尽!”
他本来下的命令,是士兵们三个一组,相互监督,不得欺辱妇孺。
至于自尽,唉,那些被抢来的女子,她们未来也是前途茫茫。
若是回去以后,要被家人嫌弃,被乡邻指点嘲笑,甚至被夫家辱骂殴打休弃,也许,也许,艰难求生,还不如此时求死?
但是这会儿就说不得了。沈乐一边下令,一边快步走向东屋,赶紧搬开了挡住门框的破木门。
先前看到的女子已经穿好了衣服,满脸是泪,见到他过来,盈盈下拜:
“小女子便是汪家丫鬟,是他们强买而来,见贼头索要,又把我赠与那恶贼——还望大人替奴家做主,让奴家得以归见父母……”
沈乐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有几路证据迭加在一起,这官司就好打了。第二天一早,船队从蛇蟠岛归返,沈乐特地下令,分兵两路。
一路带着大部分俘虏,以及海盗上救回来的妇孺,先在海边找个偏僻村落停留,把人藏匿下来,休息一夜再缓缓前行;
另一路,由沈乐亲自带队,掐着时间点,乘潮而进,借着夜色掩护直扑县衙。半夜叫开城门,把人证,物证,往县令面前一摆:
“汪家勾结海贼,罪大恶极!县尊,在下请县尊发令,连夜提审汪家船场雇工,酒楼老板、伙计,汪家丫鬟的父母邻舍!”
“……你是贼捕掾,缉拿盗贼,维持治安,是你的本职。要抓什么人,不必问我。”
县令脸色铁青,又惊又怒。惊的是治下出了这么大一个案子,上司查问起来,怕是免不了要挨上一顿;
怒的是这汪家也是积年老吏,在县里的根基,甚至比他还深厚。这要是作乱逆反起来,他自己的性命,都不好说了!
现在被沈乐把证据怼到面前,眼看他气势汹汹,这位县令也只能摆了摆手。沈乐一拱手,转身大踏步出门,一连串下达命令。
他带来的族兵,衙役,以及从家族紧急调来,跟着他上过战场的佃农,甚至山民里稍有勇力的汉子,四面扑出:
一路扑奔汪家田庄,把那名丫鬟的父母家人,和左邻右舍一起提来,与姑娘相见。
分离多时,骤然重逢,父母兄嫂都是大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