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里,陈锋才再次將目光转向吴梦婷,直接问道:“倒是你,梦婷,公司里的人可都说胡蕊是你的人。我要是真把她给换了,你心里不会不舒服吧?”
吴梦婷微微蹙眉,澄清道:“她只是跟我私人关係还算不错,但绝对算不上是『我的人』,她首先是公司的人。”
陈锋笑了笑,语气缓和下来:“不管她是不是你的人,我还是希望艺人部这个关键部门能由你来掌控。所以,你若是有合適的新的艺人部经理人选,可以直接推荐给我,只要我认可,就让她接替胡蕊。”
吴梦婷神情微微一怔,隨即嘴角不由自主地露出一丝浅笑,很痛快地点头答应道:“行,我会好好物色一下,有合適的人选就立刻推荐给你。”
就在刚才,陈锋突然提出要换掉胡蕊时,她心里多少是有些不痛快的。因为胡蕊確实算是她的心腹,在公司里,胡蕊对她言听计从,仅凭这一点就足够了。
但正如她自己所言,陈锋毕竟是公司的大老板,也是她的男朋友。於公於私,既然陈锋已经做出了决定,她都必须尊重和服从。
更主要的是,她的內心深处其实也大致认同陈锋对胡蕊的评价。胡蕊近来的工作態度的確非常懈怠,这一点公司上下几乎有目共睹。
最明显的一点就是,艺人的工作具有特殊性,行程常常排满,根本没有所谓的节假日。尤其是在剧组拍戏的时候,熬夜甚至通宵都是家常便饭。
但胡蕊这位艺人部的经理,她的作息却往往与她所管理的艺人们完全不同步。她严格遵守节假日休息,期间甚至会直接关机,而且每天晚上十点钟以后也必定关机,让人很难联繫上她。
她这种规律的作息时间,对她自己而言或许很养生,但对於那些在外奔波的艺人来说,就显得极不公平。
因为艺人们在外面工作时,隨时可能碰上各种突发事件和棘手问题,急需向她这位艺人部经理请示和求助,但往往在最需要她的时候,却根本联繫不上她。
当然,胡蕊大概也知道自己这样做不妥。於是,她便將自己八小时工作之外的“加班义务”和权力,下放给了自己的助理,一个据说跟她有些沾亲带故的三十多岁的女人,此人以前曾在某传媒公司担任过公关人员。
但也有人在私底下悄悄流传,说她的这位助理,以前其实就是个夜总会的经纪人,俗称“妈妈桑”。
不论胡蕊的这位助理过去是何身份,她的工作能力显然还算达標,在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里,確实能替胡蕊解决不少艺人们遇到的麻烦问题。
所以,吴梦婷刚才说胡蕊“基本上还能胜任”,也是基於这方面的综合考虑,並非无的放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