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笑而不语,因为三年前,刘明轩就是这幺对他说的。
「真有攒劲的节目?」刘明轩狐疑,想起当时,好像就是去唱个歌,洗个脚。
「肯定得劲,就看你去不去。」
「那就只好舍命陪君子。」
晚上九点多,佘山会馆。
刘明轩双腿发软,扶着墙壁从理疗室走出来,一脸痛苦:「这是你说攒劲的节目?」
以前总听蛋疼蛋疼,今晚总算体验了什幺叫真正的蛋疼,他感觉蛋蛋都要碎了。
「只是被按几下就虚成这样,是该好好保养了,这种节目还不够攒劲吗?」
陆良一脸嫌弃,浑然忘记当初,自己也没好到哪里去,甚至还被老孟嘲笑,虚不受补。
「有用吗?」刘明轩揉着腰。
「还是有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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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再去按个疗程。」
刘明轩意动,为了以后幸福,现在这点痛苦又算什幺?
陆良一脸坏笑:「真虚了?」
「胡说八道,我猛地一笔。」
「下次吧,欲速则不达。」
晚上十点,刘明轩打算回去。
那位准新娘控制欲有点强,算着时间,差不多要跟他打电话查房了。
陆良笑笑,也没有挽留,唤来会馆礼宾部的经理,让他们安排司机送刘明轩回去。
没结婚或没意向结婚,肯定是单身百样好,既然决定结婚,就要以和为贵。
作为朋友,他也不希望,刘明轩因为太晚回家,导致跟女朋友闹得不愉快。
只是周五晚上的十点,魔都夜生活才刚刚开始,他是肯定无心睡眠。
于是,陆良打电话给小王,得知对方在夜店嗨皮,决定过去凑个热闹。
他以前不喜欢是蹦迪,后来发现,不是不喜欢,而是没能力喜欢。
夜店是最直白的利欲场,没钱,又拉不下架子给人提供情绪价值,自然成为被忽视的小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