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样枯瘦,发质干黄,然,却有不俗的样貌。
细眉弯目,琼鼻小巧,给人一种甜美荡漾之感。
通过记忆,孟昭得知,此女算是李政的青梅竹马之一,算是关係比较亲近的玩伴。
当然,李政是个吃百家饭长大的,类似的“青梅竹马”著实不少,但真正关係不错的,不多。
女孩名叫崔鶯,小名阿雀,在小寒村中,父母双全,只是近年来,大家生活都不好,连带著她也变得乾瘦起来。
即便如此,也是村中数一数二的样貌,不知多少村中少年,乃至於適婚的青年,都摩拳擦掌,翘首以待,准备拿下这个村。
至於她和李政之间,倒也没什么私情,单纯就是友情。
还有可能,崔鶯就是一个比较善良的小女孩,而李政则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孤儿,没脸没皮,喜欢向別人卖惨,爭取同情,这才显得关係不错。
“阿政,你醒了,我从家里给你带了一块烙饼,还热著呢,你快吃了吧!”
崔鶯走了进来,目光担心的看著孟昭,手里还有个散发腾腾热气的烙饼。
孟昭心中大喜,这烙饼来的正是时候,自己刚才调理身体,虽然极尽精巧细腻,却仍不免耗损体內精气,短时间还好,长时间如此,必將损耗先天之精,继而削减此身寿数。
如今有一块烙饼充飢,也算是勉强弥补损耗精气,来的正是时候。
学著记忆中李政的做法,向崔鶯软软的爭取了同情,又道了歉,这才接过烙饼,狼吞虎咽起来。
诚实来说,这烙饼,真算不上好吃,又干又硬,还没有滋味,入口处有一种粗糲的石子入口之感,和白面做成的大饼,那是天差地別。
但甭管是什么,只要不是毒药,是有营养,可以提供精气的,孟昭都不在乎。
崔鶯见孟昭吃的急,提起桌上的破碗,走到屋外,舀了一碗水进来,递给孟昭。
儘管碗底不知沾染了什么秽物,让人作呕,但孟昭却浑然不当一回事,就著烙饼,“大吃大喝”。
没多久,一顿美食算是尽了兴,孟昭也有心思询问起崔鶯状况。
按照他的想法,崔鶯和他关係虽然不错,但家里面的条件也不是很好。
虽然父母双全,但家里有两个兄弟,还有一个妹妹,比李政这个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孤儿也强不到哪里去,哪里来的新鲜烙饼给自己吃?
崔鶯闻言,小心翼翼的凑上来,將实情道出。
原来,这李政被闻三欺辱受伤的这两天,村里的人集合人手,又作强梁行径,干了一票。
而且,这次还动了手,杀了人,不过,收穫也算是不错。
崔鶯的老爹,两个勉强算是青壮的兄弟,也加入其中,分润了不少好东西,这才让崔鶯有机可乘,给李政,也就是现在的孟昭,带了一块烙饼出来。
当然,肯定也是她偷偷做的,即便家里有了收入,宽裕不少,肯定也不会如此大方。
甚至说不定,这都是崔鶯从自己的牙缝里抠出来,省下来的。
孟昭也是有些感激,毕竟身处如今的逆境,有人能伸出援手,真正算是雪中送炭了,远比日后发达了,他人锦上添来的强。
不过,也不尽都是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