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不如,趁著今晚月黑风高,咱们宰了李瘸子,抢了他的家財,然后做出事闻三动手的假象,祸水东引。
这样,既能赚上一笔,又能给闻三找麻烦,打击他在村子里的地位,使得村里的人对他不满,同时,还能弄死李瘸子,一泄我多年心头之恨!”
可以说,孟昭所言,基本上就是三狗子偷鸡的翻版,只不过,从偷鸡,变成杀人越货。
三狗子有些犹豫,倒不是心存慈悲,或是对李瘸子不忍心,或是不敢招惹闻三。
单纯是没杀过人,心里有一层顾虑,不太敢於下死手。
“三狗子,我知道你没杀过人,但你记住,这世道,就是吃人的,你不吃人,就要被人吃。
咱们两个的处境相似,要是不心狠手辣,日后被人欺负到死,只怕都出不了头。
所谓脑袋掉了不过碗大个疤,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怕什么呢?
杀人比杀鸡,又难在什么地方?”
一番蛊惑,可谓是將三狗子的热血调动起来,真箇存了杀人的心,杀意也凝聚起来。
“这,若是改变了想法,咱们是不是要多做一点准备啊,栽赃傢伙闻三,怎么才能让村里人相信呢?”
孟昭想了想,道,
“这些年,闻三出手,有个特徵,喜欢踹人的胸口,所以,待会儿咱们弄死李瘸子,也要做出这一点,在他胸口上留下伤势。
还有,闻三身上的贴身物件,也要留在现场,我记得,他有一枚戒子丟了,被你捡到,只是碍於这闻三在村里的名声,不敢变现,不如就留在那里。
同时,你我下手,一定要快准狠,不给李瘸子一丁点反抗的机会。
他毕竟是个成年壮汉,力气不小,若是喊出声来,坏了你我的算计,咱们反而要被人人喊打。”
三狗子讚嘆的点点头,这李政,当真是厉害,这么短时间,想了这么多事情,可比他思虑周全的多。
他也不过就是寻摸著,把鸡骨头鸡羽毛之类的,丟到闻三家,李政是更上一层楼。
“对了,还要留下一点李瘸子的家財,丟到闻三那里,做事他杀人越货的行为。”
事实上,孟昭这些动作,並不算多余。
就算村里死了人,大概率也不会报官,而是由村里的有势力之人,联合起来商议,处置。
哪怕孟昭什么都不做,杀了李瘸子,尽夺其家財,其实村里人自然而然也会將怀疑对象放在闻三身上。
村里谁敢杀人,谁会杀人?
从动机上,从能力上,闻三还真是不二人选。
至於孟昭附身的李政,或是三狗子,那简直就是不入流,没人会想到两个半大的娃娃,有这样狠厉的心性和手段。
因此,孟昭这番动作之下,可谓是將闻三欺负到死,他都没有辩解的机会。
人心里的成见,是一座大山,过往什么印象,很难改变。
就像李政,谁能相信他这个窝囊废能干出杀人的大事?(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