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说,给他钱投资的人,都是他的粉丝。
酒喝的多了,徐征的话也多了起来。
“做人就得享受,尤其是你有钱了之后,不享受你赚钱做什么,为了做慈善吗?”
“说的对。”钱宸表示赞同。
如果咱家现在特别有钱,就一定变着法子的享受生活。
鱼子酱都得论锅吃,不能让隔壁老外看不起。
“我那天看着她走进来说贵宾你好,就跟刚认识的时候一样,那么的明媚和惊艳,我就……我就……不过我也知道,那不是她,我打那以后就没再去了,我找了别的……”
秃子明显就酒劲上来了,拉着王顺溜倾诉。
“啥意思?”王顺溜没get到。
“简单的说呢,就是他和朋友一起去玩,在一群妹子中间,发现了一个很像他老婆年轻时候的,所以他没把持住,就……你懂得。”钱宸云淡风轻的给解释了一下。
尼玛真够狗血的。
明明正主都已经到手了,居然还去找替身。
“你怎么能这样呢?”王顺溜目瞪口呆。
自己的那点事他都忘了。
“我也不知道,我也不想的,我其实很爱她,真的很爱。”秃子晕晕乎乎的,一把鼻涕一把眼泪。
人乍一干坏事,心里就有压力——钱宸对此很有经验,其实习惯了之后就好了。
趁着今天的机会,秃子释放了这种压力。
把钱宸和王顺溜当成了自己的倾诉对象,三人不管今后如何发展,都会对此守口如瓶。
“好春光不如梦一场/梦里青草香……”徐征酒劲上来了,开始唱歌。
“为什么啊?”王顺溜低声的问钱宸。
“他喜欢的是刚见面时候的那个陶蓝,不是现在的这个……”钱宸叹息。
爱情啊。
哪怕大户人家,没有柴米油盐,也难挡岁月侵蚀。
王佳蔚在《重庆森林》里说道:“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什么东西上面都有个日期,秋刀鱼会过期,肉罐头会过期,连保鲜纸都会过期,我开始怀疑,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是不会过期的?”
人是会变的,今天他喜欢凤梨,明天他可以喜欢别的。
“秃子疯了。”王顺溜喃喃的说道。
“亚子!”钱宸喊人。
“大哥!”胡胜亚推开门进来。
“把徐征的助理叫来,你帮着把人送车上去。”钱宸指着喝醉了酒的秃子。
徐征的助理很快过来,亚子帮忙架着走了。
钱宸和王顺溜继续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