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楚安建议她删掉的那两句台词上,许淑画了大大的“叉”,似乎她已经意识到那两句词不对。
只是……
旁边还有一行小字,像是在提醒自己:“没有陆叔叔同意,改台词要扣分成哦!”
在与童萌母女争吵那场戏旁,是一段自我催眠,“茶叶蛋好香我好饿.”
“但是吃零食是要扣钱的!!许淑,你已经84.7斤啦!”
再往下翻。
“想吃冰淇淋圆姐不给买.难受。”
……
“好想演耿耿.因为我没上过高中”
楚安看的眉头紧锁,愈发阴沉,心说,原来还不是社恐那么简单。
改台词扣片酬分成,是为了提高拍摄效率。
控制体重,也是女明星必须付出的代价。
这些都无可厚非,一般的经纪公司多多少少都会在合同里添加一些这样的条款。一方面约束艺人,强制性自律。另一方面也是降低风险。
只不过,这些条款不应该出现在一个顶流女星的合同里。
一般肯签这种合同的,基本都是新人。需要公司提供资源,出钱出力地捧红的新人才会有这种霸王条款。
这种给新人的合同,有个很贴切的叫法——童工合同。
也就是说,许淑现在拿的还是一份童工合同?
但是问题来了,童工合,可不是什么剥削哈。
在圈内是很常见的一种合同。
说白了,一个新人除了脸蛋儿和一点表演天赋,要啥没啥。一入行就签经纪公司拿10%的合同?
那公司凭什么捧你?又怎么肯在你身上钱资源呢?
起码得给公司画个饼,把你捧红了有得赚才行嘛。
所以童工合同就是这个道理。不过话说回来,一般的童工合同都不会太长,也就是前几年公司投入大,拿大头。等艺人可以给公司带来利润,就会逐年降低分成比例。最终回到一个合理的区间。
说白了,天都给许淑一份童工合同是正常的,但,许淑已经入行十年了,还是童工合同就特么有点过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