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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林书平那个最庞大的计划里,写《明朝那些事儿》,是为了积累原始资本。

而收购国库券,也是为了积累原始资本。

现在,经过这两次操作,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林书平已经积累到了百万之资。

下一步要去做什幺?

林书平心中早已经有了答案。

早在上个月的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举行,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

原来的宪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而在新修的宪法中却删去了「出租」二字。

其实,早在深城特区创立之初,国家方面就做过相关尝试。

当时有关部门出租土地,与香港商人合作开发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套商品房,即著名的东湖丽苑小区。

之所以拖到现在才正式删去「出租」二字,也是因为我国法律的制定与修正向来如此:顺应时代的发展不断调整。

简单来说就是摸着石头过河,趟出一条可行之路,再白纸黑字的明文规定。

而在林书平的印象里,这一次的正式修宪,对后世的影响力非常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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