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歌没有翻唱版权?」
张远人都傻了。
那你俩扯啥犊子呢?
不早说!
早说我就帮你们买了。
不过听对方解释完,张远也觉得麻烦。
这里边有三角债!
首先版权在岛国公司手里,这点没毛病,人家是原唱。
原曲是08年发布的,然后有家大陆公司看中后,买了华语区的翻唱版权。
一般情况下,就向这家公司买,便完了。
可还不行!
岛国卖版权的时候,保留了选择权,理由是为了保证歌曲质量,翻唱歌词必须让他们满意,否则不能出售。
现在这事变成了国内公司想卖,岛国不肯。
并且还要求国内这家公司配合他们追求侵权责任。
张远分析了一下,觉得还是因为翻唱火了,所以小鬼子也想捞一票。
毕竟卖版权的时候应该很便宜,现在用当初留的后手卡你。
如此没有版权继续唱下去?
肯定不行,越来越火,最后利益够大时,人家再跟你打跨国官司。
虽然未必能赢,但对筷子兄弟的名誉有损,也很麻烦。
所以这事得尽快解决。
「也就是说,要搞定的有两方。」
「国内的美力音乐,还有岛国的歌手版权方公司。」张远擡起两根手指来。
这事肯定得花钱,他俩没有。
外加光有钱,没关系也不行,他俩更没有。
「行了,我知道了,你俩管好自己就行,这事我会搞定的。」张远盘算了一下,大致有数。
隔天给杜桦去电话,让她联系国内的版权方。
很快得到结果。
国内公司想卖,之前开价15万,现在无非加点,想要35万,不过分。
问题是小鬼子不松口,死活不答应。
美力音乐这边也很气,岛国人还憋着要告他们,想收回版权。
张远一听就明白,目的很明确了。
鬼子见现在歌值钱了,不想让中间商赚差价。
给你赚,不如放着我来。
「这种国际版权纠纷的确麻烦。」杜桦听了都觉得头疼。
「得看上边帮不帮咱们,否则人家一告一个准。」
「而且这事被同行知道了,难免有人起心思抢版权,再来找咱们麻烦。」
「所以要从速解决,对吧。」张远点头表示明白。
「你不用管了,岛国那边我去搞定。」
「你在那边认识人?」杜桦想着张远还有这关系?
「认识。」张远抿嘴回道。
不光认识,地位还很高呢。
岛国一哥我都认识!
哦,现在得叫前一哥了。
这位6月份就被弹劾下台了。
原因嘛……灯塔和岛国右翼联合,他们不希望一个主张与华夏和平交往合作的人当一哥。
张远本就想着,不能光烧热灶,不烧冷灶。
人家在位你殷勤,下来了就人走茶凉。
终究是华夏人民的老朋友。
刚好能借这事去拜访一下。
而且……
张远咂摸了几下嘴。
日后还用得上人家。(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