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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获凡拍完电报,北岛、芒克和食指开心地走出了《诗刊》编辑部,北岛和芒可之所以过来是因为他们最近心血来潮,想创办一家杂誌,刘一民这样的作者是他们爭取的对象。

当然这话没对邹获凡他们讲,要不然他们会被当成来挖墙根的。只不过他们创作的《今天》杂誌,创办的那一刻起就是秋后的蚂蚱,没多久就被咔嚓了!

北岛兴奋地拉著食指,热情地邀请道:“食指同志,你的《疯狗》写的非常好,我们找个地方聊聊吧!”

食指瞥了一眼北岛,淡淡地说道:“不了,我习惯一个人,孤独才是人生的常態!”

“一个人有什么劲儿,我们大家坐在一起聊聊天,谈谈文学理想,诗歌未来,难道不是一件快事吗?”芒可也说道。

食指双手插兜,忧鬱地望著眼前的建筑和行人:“一个人未必不快乐,每个人的本质都是孤独的,有时候孤独的人更快乐!”

“那你为什么还来《诗刊》杂誌,还想见一见刘一民同志?你不是喜欢孤独吗?”北岛没生气,笑著调侃道。

“你不懂,那是孤独的另一种状態!”

说完后,食指头也不回地离开了两人,只留下北岛和芒可,两人苦涩地相视一笑,要是別人这样说,他们早就跳脚了!

......

文化馆內,刘一民讲题讲的口乾舌燥,旁边的几人一个劲儿的点头,接著又问出令刘一民崩溃的问题。

刘一民现在就像是家长教小孩一样,幸亏他年轻,要不然得吸著氧气给他们讲课,饶是如此,血压也是蹭蹭的往上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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