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萨?
李昂脑袋里确实有那么点印象,但是不多。只记得这是一个扎着脏辫的黑妹,而且还是一台重达150斤的虎式坦克,这些要素一旦结合起来很难让人不倒胃口。
可就是这么一辆重坦在脱衣舞俱乐部的收益却要强于邦妮这位金发女郎。
究其原因布朗斯维尔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居民都是黑人,没有一个尼哥能拒绝一个磨盘一样的臀部。
因此,自认为身材颜值都能碾压丽萨的邦妮其实一直在暗暗和对方较着劲,双方一直是表面姐妹。
刚涂上娇艳的口红之后邦妮突然叹了口气,惆怅的说道:“我一直不明白她究竟哪一点比我强”
“你哪一点都比丽萨强,我是认真的。”李昂难得的没有说瞎话,语气诚恳。
“是吗?那为什么她可以选上碧昂丝演唱会的伴舞而不是我?”
“什么?!就凭她?”
虽然只是伴舞,但也足够让人震惊。
因为那可是碧昂丝的演唱会。
这位绰号“真命天女”的天后不仅是流行音乐界数一数二的diva,同时也是纽约的精神图腾之一。
她的丈夫jay-z曾经出身于布鲁克林区的一名毒贩。
现在不仅是一位歌手还身兼唱片公司老板、经纪公司老板以及天使投资人数职。
在纽约娱乐圈的影响力就像国王一样,他的妻子碧昂丝也被认为是半个纽约人,理所应当的成为了纽约的女王。
纵横纽约五大区,碧昂丝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万人追捧。
“你也很惊讶对吗?”
“你没听错,就在两个月之后碧昂丝的布鲁克林演唱会上丽萨将和碧昂丝出现在同一个舞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