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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好在你这混球还是有那么些价值的”

说着,t-ray从桌上抓起一堆钞票,经过清点足足3000美金,他直接把这笔钱丢给了李昂。

“似乎还少了几百刀”李昂接过钞票点了又点,面露不爽的神色。“你似乎忘记了我们还要报税白垃圾!我对你已经足够慷慨了!”

李昂耸耸肩一脸不置可否的样子。

“我替你接下了一份非常重要的通告,这周五在布鲁克林羊头湾的一家夜店演出。”

“这对你接下来唱片的销量至关重要,第二批的唱片已经在印发中了。”

听到有演出邀约李昂眼前一亮,这意味着他已经真正成为一名歌手了。

在美利坚夜店表演可不同于一般的走穴捞金,许多巨星在职业生涯刚起步的时候都会选择去夜店打歌,尤其是坐拥知名dj的豪华夜店。

这些夜场的消费极为夸张,动辄就要上万美元。

因此这些场所不是中产阶级能够消费的起的,能来这里消费的不是富二代就是体育明星、娱乐公司高管。

如果《带我去教堂》能在一家有影响力的夜店打歌成功,不仅意味着歌曲的知名度会扶摇直上。

只要在一家夜店火了,其他夜店也会纷纷效仿。

而夜店想要播放这些歌曲是要付出一笔不菲的版权费用的。

当然比起这些量更关心的是第二批唱片印发的问题,真正能体现一名歌手市场影响力的数据只有唱片销量!

“十万张cd一万张卡带。”

这个数字着实让李昂吃了一惊,如果他推出的是一张专辑而不是单曲的话,光是这一批cd的销量就能带来上百万美金的收入!

只印发一万张卡带也说明t-ray算是彻底开了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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