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兵传奇》
也曾是原时空的网文神书之一。
同样是无数网文读者的启蒙、入坑之作。
它的魅力,对从未看过这个题材的很多读者来说,是难以抗拒的。
想像力太丰富了。
不断出场的一个个风情各异、身份各异的美女,也让无数读者欲罢不能,虽然这本书上架时间不太久。
但凭藉新颖的风格,天马行空的剧情,还有不断穿插在剧情中的一个个美女,同样收穫了大量书迷。
至於萝森的《风月》?
萝森早在写《风姿》的时候,就已经积累了大量色批书迷。
按理说,一个人的想像力是有限的,特別是在“色”这方面的想像力,哪个男人觉得自己不够骚啊?
但—..
萝森为什么能被业界称为“大魔王”?
就是因为他的作品字里行间,总是能绝大多数读者都自愧不如。
他的作品,总能骚出新高度。
不仅能突破物种的界限,还能突破伦理和道德的极限。
比如:他作品中,什么半兽人女主、女配——
比如:他作品中的男主角,对死党的姐姐下手,不是出於爱情,仅仅是为了满足男主角的变態心理。
等等。
看他的书,大部分读者都会觉得自己不够坏,甚至会觉得自己很纯洁,特別纯洁!
很多人遣责萝森的作品。
但更多人慾罢不能,先看再骂,骂完再看。
而这本《风月》,在起点连载也有挺长时间了,早已积累了大量书迷。
三少想用《狂神》一一击败这几本书,谈何容易?
他给自己定了一个小目標:今天晚上12点之前,爆了《风月》。
电脑前。
三少突然码完一章,笑了笑,端起桌上的茶杯喝了一口茶水,神態放鬆地將刚才码出来的这章发了出去。
然后一边休息,一边酝酿下一章的剧情。
大约半个小时后。
他双手重新放到键盘上,调整了一下键盘的位置,眯眼沉吟片刻,就又开始码字。
大约半个小时后。
他双手又停了下来。
因为新的章节,他又码出来了,这章同样有3000多字。
他又放鬆下来。
端起茶杯喝了两口,把这章发表出去,继续休息,並酝酿下一章的剧情。
这天晚上10点多。
身在湾湾的萝森,隨手打开起点的首页。
无意间警见自己的《风月》在月票总榜上,竟然跌到了第5名。
《狂神》占据了第4的位置。
“狂神?三少?”
萝森盯著《狂神》书名,盯了好一会儿,才无奈嘆了口气。
这本《狂神》他早就注意到了。
特別是这个月,先是衝进月票总榜前10,然后一路往上爆,爆了一本又一本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