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在65年的时候,在港英府编制的《土地利用计划书》当中,明確的把电影院被纳入为文娱设施。
当时规定每个区域內一千个人口,必须要有38个个电影院的座位,无论对方有没有钱、有没有时间、来不来看电影,这个比例是硬性要求。
这个条例出台后,香江电影院的特点就是大、特別大,
而且,有了这个条例,接下来港英府在开发新居住点,或者买地的时候,都会都会参考这个条例,打著为当地居民著想的名义,把电影院例如必备的文娱设施,大肆的圈地、买地赚钱。
当时的那些电影院占地很大,但是只有一块银幕,於是他们就把富裕的地方变成了其他盈利性的物业,让这些地皮变的更加值钱了。
正是因为这种情况,七十年代初期邵·氏在九龙的一个戏院就卖出了將近一亿的高价不过当《土地利用计划书》变成了《香江发展纲略·第一版》规定。
那些打著文娱设施的土地上,不得从事餐厅、酒店、士多店(小卖部).:....等等,才让这种情况得到了一定的改善。
你要是想在上面从事其他的產业,可以,不过需要缴纳金额巨大的变更费。
这个情况到了最近又有了变化,去年港英府出台了《香江发展纲略·第二版》。
电影院被相关条例从文娱设施当中给剔除掉了,被划分到了商业零售设施,各区域內也不再限定多少入口就需要多少电影院座位,
这个情况猛的一看像是好事,那些电影院的拥有者,往后可以在现有的影院当中经营更多的行业,来填补一下因为电视带来的行业衝击。
不过事实並没有那么简单,这些条例的出炉,代表著电影院在港英府、乃至市民心中地位的下降。
再加上最近国际形势变化莫测,这让很多人都萌生了其他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