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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

睿睿玩累了,被王素素哄著早早睡下。

陈凌没閒著,他想起洞天里那头“油盐不进”的野猪王。

告诉媳妇去书房写两篇稿子。

但进书房之后,念头一动,人已身处洞天之中。

新开闢的荒漠区域,野猪王正烦躁地用巨大的獠牙拱著结界边缘移栽过来的松树根。

那两排小松树被它拱得东倒西歪,根部泥土翻起。

看到陈凌出现,它猛地抬起头,血红的眼睛死死瞪过来,发出威胁的低吼,粗壮的前蹄暴躁地刨著沙地,溅起一片尘土。

“嗬,这暴脾气,还是不服啊。”

陈凌也不靠近,就远远站著。

他这次没拿嫩玉米,空著手。

意念微动,旁边石潭里的灵泉水突然涌起一股细流,如同有生命般,在空中划了个弧线,精准地落入食槽里。

清冽甘甜的灵泉气息瀰漫开来。

野猪王的低吼声顿了一下,巨大的鼻子使劲翕动,显然被这气息吸引了。

但它警惕性极高,只是焦躁地在原地打转,獠牙对著陈凌的方向,喉咙里发出呼嚕呼嚕的声音,既渴望那水,又极度不信任眼前这个两脚兽。

“犟种!”

陈凌骂了一句,也不著急。

他知道这大傢伙野性难驯,尤其是当过山大王的主儿,没那么容易低头。

而且人老奸马老滑的。

这样程度的野猪王,从智慧上来看,真跟老猪精也没啥区別了。

想收伏这样的大傢伙,得跟熬鹰似的,慢慢地熬。

需要耐心。

也需要做持久战的准备。

於是……

他不再理会野猪王,转身走到洞天里存放东西的区域。

那里有一个用油布包著的厚本子,是他平时记录山里见闻、草药特性,甚至是一些奇思妙想的手札。

他翻开本子,找到空白页,拿起铅笔。

回想著风雪松林中那惊鸿一瞥的巨大身影——土黄色的庞大身躯,鬼魅般的速度,冰冷的琥珀色眼眸。

以及那最让人难忘的、耳朵尖上那撮醒目的、被刘拐子说成“梳著小辫儿”的黑毛。

铅笔在纸上沙沙作响。

一个线条粗獷却神韵初显的“过山黄”轮廓渐渐浮现。

陈凌画得很专注,不时停下来回忆细节。

这东西,太特別了,也太精了。

硬碰硬不是办法,得琢磨点別的路子……或许,下次该试试別的诱饵?

或者,从它活动的规律入手?

洞天里一片静謐,只有铅笔划过纸面的声音,和远处荒漠里野猪王偶尔发出的暴躁哼哧声。

……

城东林场,施工地上烟气腾腾,肉香混著柴火气飘出老远。

王聚坤佝僂著老腰,掌著大勺,锅里咕嘟著的肥肉片子颤巍巍,吸饱了酱汁,油汪汪亮得晃眼。

土豆块燉得粉糯,萝卜吸足了肉味,大白菜叶子软塌塌裹著浓汤。

一勺子滚烫的荤油泼进旁边的粗陶盆,刺啦一声,炸辣椒的焦香混著蒜末的辛辣猛地窜起来,勾得人肚子里馋虫乱拱。

“开饭了昂——!”

王聚胜帮大堂哥打著下手,扯著嗓子一吼,刚才还闷头干活的汉子们呼啦就围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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