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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一来,老祖宗传下来的毛笔就成了合理的选择。一支小号毛笔,一块墨,一个砚台,合共一毛多钱,省着点用可以对付一年呢。

换作二十一世纪,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手握毛笔写字,那绝对是书香门第,立志要成为书法家的。

唉,柳俊已经差不多有二十年没摸过毛笔了。说不得,也只有硬着头皮上了。

柳俊认认真真摊开作业本,取出一个装青霉素的小玻璃瓶子(用来装墨水的,墨和砚台也是贵重物品,不能让小孩子带着到处跑,万一掉了损失不小,保险的作法是先在家里磨好墨,灌在小瓶子里带去学校),小心翼翼打开盖子,蘸了点墨水,开始写大字。

老实说,前生柳俊的字写得还算端正。因为他老爸毛笔字写得好,小时候随着练过几年。虽然没坚持下来,毕竟不是一所获。

柳俊瞟了一眼同桌的小女孩,她正一笔一划写得很认真。

“哎……每个字写几遍?”

柳俊低声问。

幸好他是穿越回自家,乡音说惯了的。要是一不小心穿越到陌生之地,光方言这一关就很难过。天知道国内的方言有几万种?

“五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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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姑娘有些奇怪地望了他一眼,轻轻回答。

她是柳俊的同桌,又是同一个村子的玩伴,该当和柳俊很熟才是。奈何时间实在是太久远了,三十多年啊。柳俊皱起眉头,绞尽脑汁想了半天,硬是没有半点印象。只得奈地放弃。反正以后呆在一起的时间还长,以四十岁的智商,还怕应付不来这么点小事情?

不过两三分钟光景,别的小孩还在努力抄写的时候,四个生字柳俊就已经写完了。还没听到下课的钟声(说是钟,其实是一块生锈的铁板,需要用一把铁榔头使劲敲击才能发出声音)。做点什么好呢?柳俊抬头张望,女老师正关注着他呢,见他不好好写字,眉头微微一皱,又走了过来。

都是那句“老师好”惹的祸。要不她怎能老盯着自己不放?

“柳俊,怎么不写大字……”

老师一句话没说完,突然没了声息。柳俊分明看见,她的眼睛瞪得溜圆。

“这……这是你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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