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到底把自己当做她的什么人啊?
想起这个事情,也令得沈老师十分头痛。貌似他们是朋友,还应该是“男女朋友这个不仅仅在于沈娆已经明白误地说过,自己是柳俊的“女朋友”还因为他们之间的交往,也明显出了普通朋友的范畴。
当然,这个所谓明显出普通朋友范畴,指的是两人之间的默契。暂时,沈娆还没有把自己交出去。别看沈老师“拽兮兮”的,似乎很前卫,对一切都所谓,实则在男女之事上,非常的保守,与柳俊交往之前,甚至都没和其他男孩子拉过手。最多也就是嘴巴上不肯服输。嚷嚷一通罢了。
与柳俊手拉手逛街,与沈娆来说。是人生的第一次。
好在柳俊的表现尽管“平淡。”似乎也并非一是处,起码表现的比较君子,从不提非分要求,更不会拉过手之后“得寸进尺”做些其他逾格的动作。连“口”都没有。有时沈娆也在想,自己或许就是被他这个所谓的“伸士风度”迷住了吧。本质上。沈娆还是喜欢那种成熟稳重的男人。
不过这其中,是否还有别的原因,沈娆自己也不是很清楚。
好像,一切均是那么顺理成章。她不知不觉间就喜欢上了柳俊,并且有越陷越深的趋势。沈娆不止一次想要“抗拒。”但抗拒之后,现却是徒劳的,每“抗拒。一次。感情就深陷一次,对柳俊的思念就加深一层。乃至很多时候,都会忍不住要给柳俊打电话。所幸据娆还记得柳俊是有妻子的,每次总是悬崖勒马了。
难道真是前生欠下的冤孽?
为了与本能“对抗”沈娆也想过其他的办法,譬如不再拒绝同事给自己介绍对象,尝试着让自己有正常的“恋爱”。然而感情这个东西。着实是十分奇妙的。沈娆越是想要摆脱,效果越是适得其反。与那些介绍的男孩子,大都只见了一面,甚至一面都没见完,说不了几句话。沈娆就觉得索然味,找个借口逃也似的跑掉了。
貌似只有呆在柳俊身边,她才不会有这种“厌倦”的感觉。
“找到没有?”
正当沈娆胡思乱想的时候,柳俊忽然低声问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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