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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得对。乐家世代从商,确实没出过刀尖上舔血的人。”

话音未落,他忽然话锋一转:

“不过我倒觉得你很合适,我这个位置你要坐了,香江这好地方可以活的很潇洒的。”

说完还指了指浅水湾的海岸线。

方言一怔,苦笑道:

“您可别给我灌迷魂汤。我就适合守着药罐子闻草药香,真要搞情报工作……”他指了指窗外的浅水湾,“刚才被跟踪时,我第一反应是想给对方号脉,您说这能行吗?”

唐老哈哈大笑:

“我才不信呢,你这是变相夸自己医者仁心?”

“夸自己倒不至于。”方言耸耸肩,“但要说心动……”他忽然压低声音,“如果我真贪图荣华富贵,刚才那帮美国特工跟上时,我只要松松油门,现在怕是已经坐在比弗利山庄的泳池边了,您信不信?”

唐老先是一怔,然后笑着说道:

“信!当然信!你小子啊……”

他摇摇头:

“也罢,各有各的道。你守好你的药庐,我看好我的江湖,咱们殊途同归。”

听到唐老这话,方言松了一口气。

接着两人又闲聊起来,明天霍代表结婚,唐老也要去参加。

两人询问起了准备的礼物。

唐老直接打算送一辆自己收藏的车,他和霍先生住的很近,私交相当好,加上本身也是很有实力,送一辆车倒是一点不奇怪。

至于方言要送的自写的保养书籍,唐老感觉也还行。

挺有心意,而且看起来不值钱,却又像是最值钱的。

千金难买健康嘛。

特别是见识过方言的医术后,霍代表是知道这东西值多少钱的。

闲聊了一会儿后,刚才去换装易容的人也过来。

方言打量着李冲、王风、邓财和乐苗,险些没认出来——

李冲套着衬衫和高腰牛仔裤,脚踩一双擦得锃亮的尖头皮鞋,活脱脱一个旺角茶餐厅的二厨。

王风藏蓝色polo衫塞进卡其色休闲裤,头发搭理了一下,高大的身材看起来,俨然是中环写字楼里的混血金领。

邓财最夸张,浅灰西装搭配粉色领带,发型梳成油亮的大背头,手里还攥着个鳄鱼皮手包,活像铜锣湾的珠宝销售。

最让方言惊讶的是乐苗——她卸去淡妆,换上一袭薄荷绿碎连衣裙,外搭白色针织开衫,头发改成了大波浪,耳坠换成了淡水珍珠耳钉。

原本学生气质被柔和的富姐气取代,乍一看竟像某个电影明星。

相较于方言的易容术,这位的易容更加靠装扮来达成。

不过也不是说不好,只是方言的更加简单快速,靠装扮的更加慢一些。

这时候唐老对着方言说道:

“行了,你也去吧,我们身材差不多,你穿我订的西装就行。”

ps:更完这章,还欠大家85000字。

今天冇了,明天请早。

老凤努力码明天的去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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