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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好后,会用朱砂、雄黄、艾灰等二十多味药材浸泡百日,只有加热到六十度以上才会释放药性。

会用的人很少,除非宫廷御医。所以别说现代,就是搁宋代,能认得这玩意的也极少。

但靠这玩意,宋代御医能拔出疟原虫卵。

真正的好东西,更说不好,罐内残存人血细胞,搞不好能测到宋代皇帝的DNA数据。

既便抛开这一点,这也是正儿八经的宋代宫廷御用器物。不论是从历史、医学、科学等层面,这四只罐儿也价值不菲。

林思成点点头:「包了!」

李金钱凑上来瞅了瞅:「林兄弟喜欢这一类?」

「还行!」林思成不动声色,「感觉工艺很有特点,带回去研究研究!」

工艺特点?

明明烧废了好不好?

李金钱暗暗狐疑,又看到林思成拿起了一樽犀角杯。

通体泛黑,骨玉间隐透血丝,像是血沁一般。

东西倒是挺老,明中左右,但可惜,为追求「红玉」的玉质感,雕刻前用血染过色,好好的一只犀角杯给染废了。

但林思成一看就是好久,最后手一挥:「包了!」

李金钱瞄了一眼标签:二十六万?

「林兄弟,这角杯染过色!」

林思成点头:「我知道!」

你知道你还买?

赵修能都快把这位吹到天上了,但看来,眼光也就一般?

只是一眼,林思成就知道李金钱在想什幺,只是笑了笑。

是染过色没错,但这是明代的血沁犀角杯。

捡大漏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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