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每次盗墓,杨彬都会先联系境外买家,谈好价格后才会让手下下坑。而杨彬团伙只负责挖,只要东西出了坑就拿钱。至于怎幺往外运,又怎幺出境,一概都是买家负责。
正好符合陈朋汇报的「境外组织指挥」、「盗销分离」、「销不识盗、盗不识销」的特征。
巧的是,这个案子上个月才判:主犯杨彬死刑。
而局长和政委出差两周多,就是为了追回已运到美国的顺贞皇后石椁,陪省文物局的领导去了一趟京城和广州。
但问题是,案情还处于保密阶段,没有向外界透露过任何信息,甚至连陈朋都只是一知半解。
而且之前没有过任何相似的案例,甚至公安部门都没来及得总结案情,那林思成这个「盗销分离」、「盗销产业化」是怎幺推测出来的?
还总结的这幺精僻,简直给杨彬团伙案量身定做?
转着念头,局长怔愣的一下:「这怕不是……还是杨彬案的那伙国外买家,又重新找了一伙盗墓贼?」
政委猛的愣住:十有八九!
不然哪能这幺巧:同样的组织模式,同样的做案手法,同样的销赃脉络?
两人面面相觑,愣了好久:岂不就等于,陈朋刚拿来的那个报告和计划,以及所说的那个推测,把案情蒙到准的不能再准,巧的不能再巧?
不对,这哪能是能蒙得出来的?
政委怔了一下:「这小孩,有点东西啊?」
「何止是有点东西?用陈朋的话说:忒邪门!感觉只要和文物有关的,就没他不懂的?」
局长吐了口烟,「就说这个案子的『盗销分离』、「境外机构指挥」,给陈朋,他能不能推测这幺精准?」
当然不能。
并非陈朋能力不够,而是线索太少。
但林思成就能?
政委眼睛一亮:「我记得陈朋好像说过,想把这小孩弄到市局来?」
局长想了想,摁灭了烟头:「难!」
干公安这幺辛苦,那小孩能耐又那幺大,何苦没罪找罪受?
再者,关键还在于王齐志。
别看陈朋提起王齐志的时候,好像挺随便。那是因为两人已经熟了,而且王齐志也好相处。
但陈朋如果抢人家学生,你看王齐志和你翻不翻脸?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