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文书交给了法官的助理,这一份儿鉴定文书,露娜也有,露娜看了看孟奇,孟奇今天很精神,他剪了头发,刮了胡子,
孟奇站起来,向露娜微微鞠了个躬,转头冲着陪审团和旁听席说道。
“所谓的精神病人就是,在实施危害行为时无法辨认或者控制自己的行为,缺乏犯罪的主要构成要件,也就是罪过,
这一点我承认,因为他控制不了自己的行为,做出的一切不是出于他的本心,这样的精神病患者的确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但是,辩方律师,我想请问一点,哪一个精神病患者在无法辨认自己的行为的时候,会威胁受害人撤诉?如果不撤诉,那么就将她的孩子从楼上扔下去。
这是无法辨认自己的行为吗?这是控制不住自己的行为吗?他如果控制不住自己的行为的话,他为什么能命今罗望等三人的行为呢?
难道三个正常人都要听一个精神病的话吗?”
陈明仁站起身,孟奇的反应在他的意料之内。
“正是因为丁蟹他控制不了自己,所以才做出这种穷凶极恶的事,如果他是个正常人,他会这么做吗?当着那么多医护人员的面儿,把一个婴儿扔下楼?我认为就是因为这一点,才更加肯定了丁蟹就是个精神病。”
旁听席上议论纷纷,几乎是一半一半的观点,一半人认为这个律师说的对,这种丧心病狂的行为,只有精神病才能干得出来,而另一半人认为不能原谅这种行为,但是不否认丁蟹是精神病。
孟奇冷笑一声。
“如果这就能算是精神病的话,那么全香江十几万社团分子全都是精神病,以后这些社团分子犯罪就不用审了,因为正常人怎么会拿汽油桶去烧别人家里呢?正常人怎么会在大街上,毫无理由的去打另外一个人呢?”
旁听席上的看法,又有一部分倒向了孟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