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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案当中,我方作为受害的一方,也就是被诈骗的一方。”

“我方认为李栋对我方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和影响。”“其中包括直接的经济损失和间接性的名誉损失。”

“当然,对于李栋现有的情况,我们也进行了一定的了解。”

“李栋的家庭的确是困难。”

“对于李栋的家庭条件和其妻子所遇到的境况,我们医院方面深表同情。”

“可是困难并不代表要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所以从这一点上来讲,李栋的主观意愿是重是轻,都并不影响其确凿的犯罪事实。”

“请审判长能够考虑到医院方面的情况,进而从这一点出发,进行判定。”

“.….”

周伟的陈述相对来说比较简洁,但是突出了一个重点的内容。

——在这个案件当中,李栋的犯罪事实清楚,医院讨要医药费用是正常的法律途径。

并没有过错。

要把矛盾点全部都指向李栋,进而撇清医院方面的责任和不良影响。

让矛盾全部指向李栋,以及网络的声音全部指向李栋。

那么医院方面完全可以躲避舆论的指责。

从周伟的角度来讲,这一个方法并没有任何的问题。

但是事实上,公众和媒体看什么?

看哪一个是最根本的原因!

就比如说这个案子,李栋是违法了,是犯罪了,但是原因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是因为穷的原因,是因为没有钱买药啊!

如果他因为懒惰,因为不努力,没钱买药而进行盗窃,那么将会受到人们道德的指责。

可是他懒惰吗?他是因为不够努力吗?!

不是!

他是就算再努力,也赶不上,也买不起那种高药价,那种进口药品!

再从侧面来说,如果不是林文杰一直坚持要给肖春梅使用进口药价。

那么李栋会因为买不起药而去做违法犯罪的行为吗?

同样不会!

所以从这几点上来讲,媒体和民众所站在的焦点,是站在李栋的立场上去考虑问题。

而不是站在医院的方面去考虑问题。

这个案件中谁是弱势群体,谁是受害方。

群众们的眼睛是雪亮的,看的一清二楚!

公开庭审直播中,对于医院方面的陈述,大多数人也都是进行指责。

“?”

“这医院的律师说的什么话,什么叫做对医院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我不理解!”

“如果不是医院的那个什么林文杰给李栋开了天价药,怎么可能会出现这种事情?”

“一个月1000块钱,李栋难道出不起吗?168100的代缴费用,按照15000一年来算,可以交11年左右!”

“说到底,追究到根本的原因,就是因为开天价药的原因!”

“说什么医院能够理解李栋,我是一个字都不相信!”

“对啊,这太扯淡了吧?这个案子怎么看都是医院在一开始的时候有过错呀。

追究也应该追究那个林文杰的责任,这个陈述感觉有点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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