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试试这个口水鸡吧,我想看看是不是符合我的胃口。”
陈乔治一开口杜维就知道自己的隱秘愿望落了空,可也只能眼睁睁看著他夹起一块白嫩红亮的鸡肉塞进嘴里。
鸡肉一入嘴,首先第一感受就是嫩,不管是鸡皮还是肉都是分外嫩滑。
似乎除了皮需要用牙齿轻轻咬一下以外,其他的差不多就是入口即化那种。
稍稍一抿就能化成肉渣,软软嫩嫩,带著鸡肉的鲜甜,紧接著上场的就是之前闻到的香辣味道了。
舌尖甫一接触到到红亮的液体,就是一个哆嗦,可隨之而来的则是一点点能沁透人心扉的甜。
辣、香、甜综合在一起,要说很辣並没有,几乎就在舌头的承受极限。
在他承受到了极限的时候,一点点回甜的滋味就开始成为主调,让舌头得到休息的同时又能感受其他的味道。
可就是这么浓烈的滋味却一点也没有掩盖掉鸡肉的鲜嫩,反而是相辅相成,將它衬托的越发香甜了。
“好吃,鲜嫩多汁,甜辣得当,你说得对,的確是我喜欢能够接受的味道。”
陈乔治看似只吃了一口鸡肉,实际上已经被常季的手艺征服了。
他一直以为白切鸡是吃鸡本味的最佳手段,那样才是最能体现鸡肉特点的烹飪方法。
可这道口水鸡却打破了陈乔治的固有认知,鸡肉和酱汁的完美搭配,才能更加凸显出鸡肉的特点。
也不是越简单的方法就越是完美,而是最贴合食材特点的烹飪手法,才是最合適的。
常季对於火工刀工的理解绝对到了妙入毫巔的地步,不然这个鸡的火候绝对不会像现在这样恰如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