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边念,一边察看徐沛生和李铁山的反应。
“第四条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进出口检验。”
“第七条规定,国家鼓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采用提高安全程度和提升行业整体水平的新工艺、新配方和新技术。”
“第十六条规定: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禁止在城市市区布设烟花爆竹批发场所;城市市区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应当按照严格控制的原则合理布设。”
“条例规定,不能在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学校、医院、敬老院等场所燃放。”
“我从头到尾,看了不少十几遍,也没有找到任何全面禁燃、禁止生产、禁生销售的字眼。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现在法律对燃放烟花鞭炮,有着很明确的规定,只要在安全、规定的环境下,不管是生产、销售、运输、燃放,都是合法的。”
张俊语调铿锵有力,说出来的话,掷地有声,而且有法可依,并非信口开河。
他不谈什么历史和文化,也不引经据典,不吟诗词歌赋,只谈法理。